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财富城小区中间通道停车位整体二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2.50 万元/年 |
---|---|
出租面积 |
共计50个停车位,面积以实地勘测为准(均为地面车位)。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10-08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10-13 |
出租标的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财富城小区中间通道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2-2208656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空置。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长兴县雉城街道高阳桥社区财富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 汤明强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587949045 联系地址 长兴县雉城街道高阳桥社区财富城小区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50 万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2.5万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次性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车位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次性支付,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不计利息,租赁合同签订当日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长兴县雉城街道高阳桥社区财富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开户银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海路支行,账号:201000236159556)。 4、若承租方需正规发票的,由出租方提供,相关税费由承租方缴纳;如中间停车位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有关政府部门政策调整、征用改造等情况发生,不能正常收费的情况下,出租方不得收取承租方承包费用。 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并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规划用途和标的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承租人的车位收费必须参照物业公司前期收费模式和办法,不得改变地上设施设备,不增加其他收费设施设备;如改变有关收费模式和设施设备的,需经小区业委会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财富城小区业主免费停车时间参照之前模式(20:30——次日7:30)。如出现多收、乱收、未经同意擅自改变收费模式和设施的现象,出租人将上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免去收费资格,剩余租金将不予退还。 7、承租方按政府相关规定自行做好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案,应维护好现场的安全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对承租期间停车场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方面(包括不限于人身、财产、防盗、防火等)负全部责任。 9、如造成出租方场地设施设备、绿化苗木草坪等损坏承租方应无条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在破坏发生7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10、活动期间的用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禁止在停车场设备上擅自搭接任何电气设备。 11、如涉及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该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5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99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1个周期,已延长1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 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8-3现场图3jpg.jpg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2-2208656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1518号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