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兴海路99号主楼西边二楼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66.9612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兴海路99号主楼西边二楼出租面积1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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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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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1-13 |
出租标的地址 | 兴海路99号主楼西边二楼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郑先生、厉女士|联系电话:0577-88896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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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鹿城区兴海路99号 土地证号 温国用(2014)第1-03741号 土地面积 6852.0600平方米 用途 服务业 类型 划拨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4年12月2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779579号;房屋所有权人:温州天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土地证号:温国用(2014)第1-03741号;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天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在“浙交汇”平台上进行网络动态报价,价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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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天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健勇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88092281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兴海路99号办公楼203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6.9612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招租底价:669612元/年,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年租金成交价,年租金无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半年一付,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此后租金的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标的物出租用途:商业。租赁房产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物租期:3年。装修期:无。年租金无递增。出租用途:商业。目前状态:在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竞得人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3、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至百位数)缴纳,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4、租赁房产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标的只提供产权方房产证,承租方申报室内装修、消防设施布置改造改建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及办理自行攻克,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涉。标的水电拉线布管、水电表购置安装、空调管线布置安装、门窗旧损、室内废旧物承租方自行处理及修缮,意向人实地详细踏勘全面知悉并接受房屋配套设施的实际现状,同意接受现有的条件下,确定报名参与竞拍。 6、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8、标的成交后的相关事项: (1)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的: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标的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2)标的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标的如由其他意向人竞得,原承租人须在原租赁补充协议到期后3日内无条件腾空房屋。竞得人须在收到标的移交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标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如原承租人未按该期限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竞得人,则竞得人须待出租人解决此纠纷后再交付房产,同时竞得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9、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方对室内改造或装修设计的方案及图纸需交出租方初审同意,出租方获得审图审批及施工许可后报及物业备案后进场施工。 10、标的物的消防设备设施接入天都主楼汉庭酒店消控系统,承租方中标后支付出租方12000元/年服务管理费用(消防管理)。 11、竞买单位或个人须自行审看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竞拍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4、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对存在不良记录、有重大诉讼等的企业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对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 5、为自然人的,须另提供一名自然人担保;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最大股东作为担保人,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审查同上;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6.8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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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0月31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13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13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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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郑先生、厉女士 电话 0577-88896799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郑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896799 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