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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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3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4-12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3-18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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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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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承诺
我方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标的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浙交汇”平台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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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1ZJ1000002 所在地区 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21-23层 所属行业 保险业 拟新增注册资本 150,120.00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新增注册资本的25040万元部分由原股东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剩余注册资本125080万元由新增战略投资人合计认购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0.02%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181,847.862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融资方原股东和新增战略投资人合计拟募集资金不低于181847.862万元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2-4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本次增资拟引入2-4家战略投资人,战略投资人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家(含2家),不超过4家(含4家),外部投资人可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从财务Ⅰ类股东、财务Ⅱ类股东、战略类股东中进行选择,并在报名时明确拟投资股东类型、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增加公司资本金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是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否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33%
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24.99%
新增战略投资人:合计约为41.68%,具体以竞争性谈判结果为准
增资达成条件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且符合增资金额、比例等要求,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并签署《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时,增资终止:1.未征集到合格的意向投资者;2.投资者报价均低于挂牌底价;3.其他导致本增资项目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方简况
增资企业名称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21-23层 法定代表人 金朝萍 成立日期 2012-11-30 注册资本 15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保险业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058329896H 经营范围 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 (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股东数量 2 职工人数 496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 50.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73,596.76 139,317.37 34,279.3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1,508.41 -11,929.96 -11,929.96 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58,810.56 188,249.60 70,560.9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82,952.91 -14,584.33 -14,584.33 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40,307.64 270,759.79 69,547.8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25,572.36 816.36 816.36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0-12-31 340,307.64 270,759.79 69,547.8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25,572.36 816.36 816.36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4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投资人并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增资报名截止时间)登录浙交汇(https://www.zjpse.com)进行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报名提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后,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 2.本次增资拟引入2-4家战略投资人,战略投资人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家(含2家),不超过4家(含4家),外部投资人可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从财务Ⅰ类股东、财务Ⅱ类股东、战略类股东中进行选择,并在报名时明确拟投资股东类型、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 3.新增注册资本的25040万元部分由原股东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剩余注册资本125080万元由新增战略投资人合计认购。 4.合格意向投资人报价须不低于挂牌价格。 5.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特别事项说明。 6.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如: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7.融资方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至交割日(工商登记完成日)的期间为过渡期,此期间损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增资后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8.原股东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不参与本次增资。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最终投资方须于《增资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全部增资款至《增资协议》约定的指定账户。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21135元/1元注册资本增资,总共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81847.862万元,其中1501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人董事会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竞争性谈判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最终投资人及其最终认购结果,所有投资人最终的增资价格为增资人选定的最终投资人报价中的最低价。 2.最终投资方须于《增资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全部增资款至《增资协议》约定的指定账户。 3.本次增资需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相关要求。 (3)意向投资人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就本次认购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4)意向投资人资金来源合法、清晰,且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6)意向投资人须提供股东情况(穿透至投资人为自然人及国资部门为止)、控制的公司情况等资料。相关资料须通过增资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审查。 (7)意向投资人具备人身保险行业协同资源,本身能够为增资人未来发展提供资源支持,促进其业务发展。 (8)各意向投资人在本次投资前后不存在也不得达成一致行动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10)意向投资人不属于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 (1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2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开始交纳,交纳周期为:5(单位:工作日)。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合格意向投资人的“我的账户”中。 3.项目成交后,最终投资方未按《增资结果通知》有效报价、《签约通知函》规定的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内容及本标的在浙交所网站信息披露条件和要求与增资人签订《增资协议》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其所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由增资人所有(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委托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4.因被确定的最终投资方违约放弃投资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浙交所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增资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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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满,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人。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1)意向投资人与中韩人寿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能够形成资源优势互补和战略产业协同(包括不限于资金支持、资产推荐、渠道建设等)的优先;2)意向投资人需认同增资人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与现有股东方能够建立良好沟通协作关系的优先;3)意向投资人充分尊重、支持现有股东对中韩人寿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能够积极协同、促进中韩人寿业务发展的优先;4)具有长三角区域协同优势的意向投资人优先;5)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信誉、行业声望、资金实力、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及公司治理等;6)战略类及财务Ⅱ类股东优先;7)投资报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21-04-12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22-03-18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39个周期,已延长195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授权委托书.pdf 3.报价文件.pdf 4.投资意向申请登记文件(企业).pdf 5.增资竞争性谈判须知.pdf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0571-87710238 手机 18368157006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lintao@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融资方 联系人 范宏瑞 电话 18158122978,0571-87361816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