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越城区南池路105号126、225房屋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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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9-0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1-09-16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娄女士|联系电话:0575-88264983 手机号:17826801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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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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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南池路105号126、225房屋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其他 标的名称 坐落 不动产权证编号 所在层/
总层数房屋建
筑面积
(平方米)权利
性质用途 使用
状态出租期限 是否行使
优先
购买权挂牌价格
(万元)资产包
挂牌价格
(万元)竞买
保证金
(万元)绍兴市越城区南池路
105号126、225房屋绍兴市越城区
南池路105号126、225浙(2019)绍兴市
不动产权第0017537号1-2/3F 117.52 出让/
存量房商业用地/
商业出租 2021/5/2-2024/5/1 否 74.04 74.04 5.00 房屋装饰情况:仅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包含正常使用的配套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等;不包含住户自行装修,不包含可移动搬迁的其他设施、设备、动产。
周边环境:东临南池路,南临其他商铺,西临沁雨园,北临其他商铺。
交通情况:交通便利。
物业管理情况:无。
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发布的,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为绍兴市越城区南池路105号126、225房屋,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出租中,租赁期限至2024年5月1日;依据原租户租赁合同,原租户放弃本次转让标的优先购买权。 6.本次转让标的不含装修款。 7.挂牌期间将集中组织意向受让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集中看样日期:绍兴市越城区南池路2021年9月13-14日上午9点-11点 ;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娄女士 0575-8826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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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25号3、4、5层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7154908592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74.04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约定按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房款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33050165353500001231)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330501653535000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受让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当满足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如有涉及)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8.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如标的房产已出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房屋交付日前收益归转让方所有,房屋交付日后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约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与转让方、绍兴产权和“浙交汇”平台无关。 10.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须自行确认自身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娄女士 电话 0575-88264983 手机 17826801692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阮炜琪 电话 0575-88002397 传真 邮箱 Rwq1992@dingtalk.com 地址 绍兴市解放大道288号1906室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