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135号(原门牌:五马街121号)房产5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90.0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约9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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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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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4-11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135号(原门牌:五马街121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吴先生、林女士|联系电话:0577-88878901、0577-85502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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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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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瑶瑶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88514185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十八家路31号523-524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9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租金按上年租金环比递增5%,第四年租金与第五年租金相同。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即半年租金减去免租金装修期),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30天前付清,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不得使用明火等)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房产以现状出租,竞买人中标后需自行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取得相关证照及许可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因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存在变化及房屋老化等原因,如因标的物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可自行对房产进行整改。如承租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并成功办理相关证照、经营手续的,承租方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方支付首年租金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资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 4.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5.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9.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10.租赁房产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1.竞买单位或个人自行审看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竞买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2.承租方与出租方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1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意向承租方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2.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另提供一名自然人担保;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股东之一作自然人担保,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 3.意向承租方及连带保证人,均需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本公告日之前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对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欠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2.5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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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浙交汇”平台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租方,采用投标式拍卖,实行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 5.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下午5时止。 6.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11时。 7.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会展中心一期2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8.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9.咨询电话:0577-88878901。 10.拍卖会时间、地点:2023年4月12日下午3时整、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会展中心一期2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3、《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4、竞买协议.doc 5、租赁合同(模板).doc 6、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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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吴先生、林女士 电话 0577-88878901、0577-85502057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吴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878901 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