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经开区浙南海洋经济总部大厦2#楼一层、二层滨海十六路侧沿街区块五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47.8937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一层约465㎡,二层约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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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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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8-01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十六路481号浙南海洋经济总部大厦2#楼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先生|联系电话:0577-855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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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持有人: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证第0127024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拍卖方式:采用年租赁权增价式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7、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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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47.8937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47.8937万元,首三年租金不递增,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实行一年一付。竞得人须在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减去免租装修金额)及履约保证金,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前30天付清。
出租用途 商务金融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并腾空房屋后无息退还。若承租人提前终止合同,则承租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则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相关费用后,将承租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2、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入驻后对消防、房管、环保、卫生、工商、规划、行政执法等各项行政审批及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等等情况须自行负责解决,招租人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现有的有关资料及协助,承租方如遇到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招租人无涉。 3、除出租人收取租金开具租赁发票的税费由出租人负责外,其他一切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治安费等、其他配套设施功能报装费、经营审批费、税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4、租赁标的物交付标准,以建筑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现有权属资料及以移交时的资产现场现状为准,作为租赁标的物的交付条件,除此之外,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视为出租人已完成资产交付义务,承租人确认接收资产。排烟排污、店招店牌、广告等其他所有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负责,并自行向有关部门审批。 5、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按《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 6、租赁房产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30天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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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8月1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18958817627 6、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2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7、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8、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租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3.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4.竞买协议(样本).docx 5.房产租赁合同(样本).docx 6、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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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0577-85502012 传真 邮箱 3251011@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联系人 沈女士 固定电话 +8657788803877 手机 1895881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