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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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车辆模型冠军赛(台州站)
项目编号:TR2020ZJ1000395
参考价格
经费估算7万元/站
交易品类
体育无形资产交易
所属行业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0-12-01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1-02-03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
报名人数 | 0 |


常见问题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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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浙江省车辆模型冠军赛(台州站) 交易方式 综合评议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47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迟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2个周期,已延长46个工作日 项目信息 挂牌公告 为强化浙江体育赛事市场化能力,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受浙江省体育总会(以下简称项目方)的委托,对2021年度浙江省省级体育社团赛事培训活动以市场化综合评议方式征集承办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2021年度浙江省省级体育社团赛事培训活动现以每一场赛事培训活动作为一宗项目分别挂牌,经综合评议方式确定一家承办方,至项目顺利举办为止。 2.赛事培训活动名称及基本情况:浙江省车辆模型冠军赛(台州站)(详见附件1)。 3.挂牌价格:按各项赛事培训活动预估经费列明。 二、赛事申办主体 1. 包括但不限于有能力举办体育社团赛事培训活动的各级人民政府(包括乡镇、街道、行政村及社区)、各设区市及县(市、区)体育及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各级体育及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学校和媒体等有关单位。 2. 申办方如为各级体育及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学校和媒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每一申办主体在本次同时挂牌公告的赛事培训活动中最多可报名申办5项。 三、赛事申办条件 1. 申办主体如为企业、学校和媒体单独申办,则需拥有体育赛事培训活动承办经验(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类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为依据)。 2. 拥有确定的、与项目规模相当的以及符合要求的场馆(场地)、设施和器材等。 3. 合理预算赛事培训活动经费并拥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保障经费(政府拨款及自筹)。 4. 意向保证金的交纳 (1)由各级人民政府(包括乡镇、街道、行政村及社区)、各设区市及县(市、区)体育及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独立报名申办或与其他意向申办方以联合承办形式报名申办不需要缴纳意向保证金; (2)除上述(1)情形外,其余意向申办方需要按预估经费的20%标准交纳意向保证金。经综合评议后未被确定为赛事承办方的意向保证金由浙交所在征集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经综合评议确定为项目承办方的意向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存放在浙交所账户,最终依据项目方指令处置履约保证金。 5. 其他根据项目举办应当符合的条件。 四、项目申办报名: 1. 意向申办方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 (1)申办承诺书(参考附件2); (2)申办申请表(参考附件3); (3)意向申办方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以联合体形式申办的须在申办申请表中注明。如为企业、学校和媒体单独申办,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体育赛事培训活动的承办经验证明材料(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类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为依据); (4)场馆(场地)标志性照片(两张以上)及描述说明; (5)项目安全预案; (6)如采用委托授权代理的,则还须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特别注明:以上附件如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公章。 2. 以上申办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用信封密封(副本密封在一起),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密封袋正面应标明申办项目名称、意向申办方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申办材料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申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申办方公章。 3. 意向申办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在浙交所网站(https://e.zjpse.com/)将申办申请表进行线上上传完成报名。 整套完整纸质申办材料按要求原则上于2020年11月 24日递交至浙交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幢1803室)报名,逾期送达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 4. 需缴纳保证金的意向申办方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向浙交所(户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733111018260008674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水支行)交纳意向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 5. 公告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共计15个工作日。 6. 公告发布期内浙交所对意向申办方提交的线上申办材料进行登记后将报名人数实时反映在项目公告中。 7. 至公告截止日,未征集到意向申办方的项目自动顺延至2020年12月31日17时止,延牌期间接受意向申办方报名申报及申报材料的递交,征集到意向申办方的项目即刻摘牌,不再等到延挂期满。 五、赛事申办流程 1. 浙交所在官网(https://e.zjpse.com/)发布项目申办公告; 2. 意向申办方根据公告要求提交申办材料; 3. 浙交所在公告挂牌期内接受意向申办方报名并办理登记手续; 4. 公告发布期满后,浙交所将报名情况反馈至项目方,并协助评审小组对项目开展综合评议活动(详见下述第六点); 5. 项目方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最终项目承办方,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承办方发出《项目承办抄告单》; 6. 浙交所在官网(https://www.zjpse.com/)公示最终项目承办方。 六、关于综合评议 (一)综合评议安排 综合评议时间和地点:综合评议分场次进行,首场评议2020年11月26日14时于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楼)。 其余场次综合评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变化,以实际公告为准) (二)组成评审小组 1. 评审小组由项目方负责组建,每一类项目评审小组(3人)由相关项目的负责人、社会专家及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综合评议前予以保密。 2. 评审小组对申办材料进行评议、独立打分,对所打出的分数承担个人责任。 (三)综合评议流程 综合评议开始前,由浙交所派出工作人员在项目方监督下,对申办材料进行现场拆封并交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1. 资格审核 每一类社团项目评审小组对其所在类别项目的意向申办方进行资格审核。评审小组将依据意向申办方提供的申办材料及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申办方的资质、专业水平和能力。 2. 评议、打分 (1)评审采取累计总分制,即总分由申办主体资质条件分、申办主体的报价分、申办场馆(场地)条件分及安全预案分构成(详见附件4评分表)。评审小组严格按照项目申办要求和条件,根据申办材料,围绕评分标准对各合格意向申办方逐一进行评议打分。 (2)对于只有一家意向申办方的项目,经资格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则该意向申办方获得项目承办资格;经资格审核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则该项目作未征集到承办方,做撤牌处理。 (3)对于拥有多家合格意向申办方的项目,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议方式对其所在类别项目开展各项目承办方遴选工作,围绕评议要点内容对各合格意向申办方逐一进行评议打分并就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4)在评议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评分表中申办场馆(场地)条件及安全预案两点评分要素分值总和高低优先选出名次;若分数相同,按评分表中申办主体资质条件分值高低选出名次;若分值相同,按申办主体的报价分值高低选出名次;若分值依然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3. 确定评议结果 (1)浙交所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各意向申办方得分,并按高低顺序排出名次,并将评议结果反馈至项目方。 (2)项目方根据评议结果确定最终项目承办方。 (四)征集结果通知 1. 最终项目承办方确定后,由项目方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承办方发出《项目承办抄告单》,并在浙交所官网进行公告。《项目承办抄告单》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 对未取得承办资格的意向申办方,项目方不发相关通知书,不退还申办材料及资料。 (五)综合评议的监管 1. 意向申办方不得恶意串通、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扰乱评议现场秩序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项目承办资格,经查实有上述不当行为的,浙交所将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直接支付给项目方所有;如为无需交纳意向保证金的申办主体,由项目方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并取消其申办资格; 2. 已经取得承办资格的,经查实存在上述不当行为或履约不到位的,项目方将取消其承办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履约保证金存放在浙交所账户的,则浙交所根据项目方指令处置该笔履约保证金。 3.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议,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与评议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意向申办方进行私下接触。否则,项目方将予以撤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意向申办方或承办方违反本部分规定的,项目方将有权解除约定,更换赛事承办对象,并取消其以后参与项目申办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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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项目附件 附件2-申办承诺.doc 附件3-申办申请表.docx 附件4-评分表.docx 新附件1-第二批赛事培训活动目录.xls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0571-87297127 手机 18067959811 传真 0571-87710236 邮箱 hyq@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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