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城发阿波罗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项目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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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7-11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李先生|联系电话:0575-8826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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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城发阿波罗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项目 交易方式 综合评议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迟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是否有保留价 无 项目信息 一、收购企业股权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绍兴市城发阿波罗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项目
挂牌价格
不超过70万元
拟收购企业数量(个)
1
基本信息
项目简介:绍兴市城发阿波罗科技有限公司拟择优收购一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公司100%的股权。
二、收购方基本情况收购方名称
绍兴市城发阿波罗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浙江省迪荡街道平江路2号复旦科技园1号楼28楼2801室(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
朱克玉
成立日期
2021-12-21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信息应用软件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602MA7F0AM94A
经营规模
小
联系人
茹女士
电话
15657537766
收购企业股权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绍兴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7154908592
批准单位名称
绍兴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议名称
城发集团2025年第7次党委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5年6月10日
批准文号
〔2025〕8号
三、交易条件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不超过70万元
价格说明
收购价格不超过70万元,最终成交价参照股权评估备案(或核准)结果通过协商确定,且最终成交价不高于遴选时提交的报价金额。
与收购事项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出让方需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被收购企业注册资本金变更至200万元人民币。
2. 意向出让方需将被收购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变更到绍兴市越城区(最终以收购方要求为准)。
出让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
1、出让方合法持有被收购企业100%股权,且股权无质押;
2、出让方承诺被收购企业不存在未决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现有负债、或有债务等;无需收购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职工安置,包括接收、保留劳动关系,进行经济补偿等。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收购
方式
1.本次征集项目首次公告期限为20个工作日,如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发布延期公告,只延长一个周期;
2.公告期内,意向出让方按照公告要求向“浙交汇”平台上传报名材料并缴纳贰万元交易保证金。
3.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出让方,则择优推荐成交候选人。若仅征集到一家出让方,则对该意向出让方直接进评分。
4.收购方在遴选结束后将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遴选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提供的被收购企业进行股权评估、财务审计、法律尽职调查,该成交候选人及被收购企业必须无条件配合。尽职尽调审核通过的,并且双方约定最终成交价后确定该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收购方尽职调查中如发现成交候选人提供的被收购企业出现影响公司资质变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失信、信息失真、股权质押、年检问题、税务纠纷、经营风险,出现以次充好或虚假报告的,存在不符合资格条件情形的,存在尽职调查不合格或者发现与成交候选人提交的遴选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不符等情形之一的,收购方有权废除该成交候选人的成交资格,同时不予退还该成交候选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第一成交候选人自愿放弃的,收购方有权取消该成交候选人的成交资格,退还该成交候选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被废除成交资格或其自愿放弃的,收购方有权顺延第二名为成交候选人。同时,收购方对遴选综合得分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提供的被收购企业进行股权评估、财务审计、法律尽职调查。尽职尽调审核通过的,并且双方约定最终成交价后确定该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第二成交候选人被废除成交资格或其自愿放弃的,则收购方重新组织遴选。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主要合作内容
通过收购方式成立一家拥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公司。
(二)遴选需求
1. 双方约定最终成交价参照股权评估备案(或核准)结果通过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不高于遴选时提交的报价金额。
2.付款方式
报价为含税价,包含股权转让价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分立吸收合并、后续服务等相关费用。在完成前述所有事项后,出让方向收购方提交符合财务制度的收款票据,收购方在收到票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收购方向出让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含税总价的10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3.出让方需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收购企业注册资本金变更至200万元人民币。
4.出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成交人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交易合同签订。
5.交易步骤:
双方约定在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下事宜:
5.1出让方将被收购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变更到绍兴市越城区(最终以收购方要求为准);
5.2出让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最终成交价的1%)至收购方账户;
5.3出让方向收购方提交被收购企业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5.4移交被收购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以及其它专门用途的公章、在所有银行及其金融机构或者第三方预留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印鉴以及其它为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络所使用的其它印鉴(包括签名章等)。
5.5移交财务手续
被收购企业开立账户清单,征信报告,所有银行账号、证券账户、基金账户以及在任何金融机构所开立的其它所有账户的相关合同、账户卡、密码、预留印鉴、最近一期对账单、回单卡,所有税务资料包括电子税务局账户信息及密码、发票及收据、历年纳税申报表。移交被收购企业所有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凭证及各种财务报表、收入成本明细账、审计及汇算清缴报告。移交被收购企业持有的各类证照、资质证书等。
5.6人员安排
(1)被收购企业全部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向被收购企业提交辞职函或签署文件,该文件中应明确表示:自交割日起目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已离职且目标公司对其不负有支付任何款项、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的义务。
(2)现有法定代表人继续任职,直至收购方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名单并配合完成变更为止。
(3)收购方不接收被收购企业聘用的人员,解聘人员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原件给收购方。
5.7双方完成工商变更的备案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络人及章程等),收购方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5.8双方完成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证转移登记(或重新申办)手续。
保证金
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
金额 2 万元
交纳
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并完成系统订单支付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支持电汇、网银。
保证金
交纳时间
意向出让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保证金
处置方式
一、确认出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本项目仅对收购方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对出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1.项目遴选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出让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下列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遴选活动结束,确认最终成交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出让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遴选活动结束(即意向出让方被确定为出让方)后,出让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如项目最终成交且出让方最终未出现下列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绍兴产权在收到收购方书面函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出让方的“我的账户”中。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出让方或出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出让方或出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出让方或出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机构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方提供的被收购企业出现企业失信、股权质押、年检等影响公司资质变更的风险,出现以次充好或虚假报告的,存在不符合本遴选公告资格条件情形的,存在尽职调查不合格的;
5.意向出让方或出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绍兴产权造成损失的;
6.意向出让方经被确认为出让方后,出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7.出让方未按约定配合收购人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移交标的公司资料等;
8.意向出让方或出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出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出让方或出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收购方书面告知,绍兴产权将保证金划转至收购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
附件
(一)股权交易合同(样稿)
(二)遴选文件
(三)交易和承诺
(四)交易规则与须知
(五)特别事项约定
四、信息发布需求信息发布期
20 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日起计算)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延长信息发布的,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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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简况
委托方名称 绍兴市城发阿波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迪荡街道平江路2号复旦科技园1号楼28楼2801室(承诺申报)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2MA7F0AM94A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项目附件 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x 交易规则与须知.docx 交易和承诺.docx 遴选文件—绍兴市城发阿波罗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项目.doc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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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75-88262300 传真 邮箱 sxcqlbc@163.com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委托方 联系人 茹颖 电话 15657537766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