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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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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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顺达路539号资产涉及的房屋、附属物、树木绿化及土地使用权(新光电LED项目)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出租中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余房权证塘更字第10078283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非住宅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3783.36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6 户型(室) 0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有 拟售价格(万元) 476.589900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余房权证塘更字第10078284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非住宅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350.73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4 户型(室) 0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有 拟售价格(万元) 296.121500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余房权证塘更字第10078285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非住宅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149.33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6 户型(室) 0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有 拟售价格(万元) 522.691100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土地(使用权) 坐落位置 余杭区临平街道石坝村、塘栖镇孤林村 土地证号 杭余出国用(2006)第107-1134号 土地面积 10673.20平方米 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用途 工业用地 使用期限 使用现状 权利性质 机械设备 名称 沥青地坪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平方米 数量 5258 成新率 63.00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现状分析 瑕疵情况 机械设备 名称 电动门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个 数量 1 成新率 45.00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现状分析 瑕疵情况 机械设备 名称 变压器 规格型号 680KVA 计量单位 只 数量 1 成新率 40.00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现状分析 瑕疵情况 其他 苗木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规格
数 量
1
红枫
株
高250/ 地径9
2
2
金边黄杨
株
高90/冠幅25
375
3
红叶石楠
株
高90/冠幅25
1056
4
红花继木
株
高90/冠幅25
175
5
二乔玉兰
株
胸径17
1
6
桂花树
株
高520/冠幅500
31
7
桂花树
株
高350/冠幅330
9
8
樱花
株
高550/冠幅450
7
9
紫薇
株
高350/地径8
9
10
珊瑚朴
株
高210
1170
11
海桐球
株
高180/冠幅120
4
12
龙柏球
株
高95/冠幅140
2
13
罗汉松球
株
高120/冠幅110
5
14
大叶黄杨球
株
高160/冠幅150
3
15
南天竹
株
高160/冠幅40
130
16
铁树
株
高190/冠幅170
6
17
龙柏树
株
高70/冠幅30
90
18
茶花
株
高220/冠幅110
6
合 计
3081
其他披露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的标的位于顺达路539号,原为顺达路101号,与证载坐落一致。 5.转让标的物中,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达路101号3幢挂牌价为476.5899万元,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达路101号2幢挂牌价为296.1215万元,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达路101号1幢挂牌价为522.6911万元,土地使用权挂牌价为1766.4146万元,设备挂牌价为45.7578万元,树木挂牌价为9.0823万元,合计挂牌价格3116.6572万元。 6.本次转让如有溢价,则转让标的各组成部分同比例溢价。 7.转让标的所涉房产目前状态为出租状态。 8.标的所涉房产租赁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12月20日,租赁期限为9年,原租户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9.本次转让资产现处于租赁期,故转让条件为带租约转让(租期为2019年11月23日至2028年11月22日)。 10.意向受让方知晓并承诺:该转让地块因为临时改变用途的卫生用地,在承租期内有义务协助承租方办理延续卫生用地性质相关手续。 11.根据《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余市监〔2021〕3号)文件精神,该处资产现为临平区新冠疫苗集中接种点,负责承接开发区疫苗接种工作,受让方应根据区卫生健康局要求继续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12.在租赁期间,因受让方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承租方的经济损失。 13.租赁期内受让方如有新建房屋及改建房屋应提前告知承租方,经承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1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1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16.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涉及的重大事项) 本报告所列的土地、房屋巳取得相关产权证书,因临时改变用途补缴土地收益金缴款人为承租方,故本次评估未考虑由于产权持有人经申报批准临时改变用途产生的相关问题。 经申报批准宗地临时改变用途,由原来的工业用地临时改变为卫生用地,批准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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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国际大厦2701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754406568C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116.6572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0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71905357610202),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如涉及)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8. 转让方收到全款后60个工作日完成资产交接过户。 9.标的房产已出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房屋交付日前收益归转让方所有,房屋交付日后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约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与转让方和“浙交汇”平台无关。 10.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0.00 交纳时间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1-87297317 手机 13588818048 传真 邮箱 wangsy@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陈忠海 电话 18067959696 传真 邮箱 3214469067@qq.com 地址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北路155号煊赫大厦11层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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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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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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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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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梅溪镇紫梅共富产业园一批废旧电力设施及电梯设备残值转让项目
10.5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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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