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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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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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养力达”商标(含配套的保护商标共13个)和养力达牌氨糖软骨素钙片(注册号:国食健注G20160150)批文及工艺技术 资产来源 其他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无形资产 名称 “养力达”商标(含配套的保护商标共13个)和养力达牌氨糖软骨素钙片(注册号:国食健注G20160150)批文及工艺技术 技术适用范围 主要产品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详见《标的清单》 其他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 (1)本次评估未考虑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税费(除增值税外)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2)医保进出口公司及颐宝公司承诺委估资产不涉及抵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对外授权许可生产和使用等事项。 6.本次转让标的为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养力达”商标(含配套的保护商标共13个)及浙江颐宝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养力达牌氨糖软骨素钙片(注册号:国食健注G20160150)批文及工艺技术,挂牌价为154.69万元,详见《标的清单》。若成交价高于挂牌价,则各资产同比例溢价。 7.意向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2014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修订)、《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2019年10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2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详见附件),确保自身符合标的受让条件及权属登记条件。若由于意向方(或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交接或权属无法登记注册的,全部责任由意向方(或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和浙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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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310号6-7层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2646A 转让方名称 浙江颐宝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310号905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651956318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54.69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4.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个月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标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材料交接,材料经双方核验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6.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已延长0个周期, 剩余24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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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571-86089054 手机 13588834067 传真 邮箱 panyq@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0571-28935868 传真 邮箱 地址 杭州市中山北路310号7楼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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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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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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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梅溪镇紫梅共富产业园一批废旧电力设施及电梯设备残值转让项目
10.5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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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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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