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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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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诸暨市东白嘉园3幢010502室房屋及配套储藏室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2)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23265号、浙(2022)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23067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储藏室 实际用途 住宅、储藏室 房屋坐落 诸暨市东白湖镇陈蔡村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02.23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8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毛坯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38.880000 使用期限说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6月25日起至2089年6月24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毛坯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周报无影响房地产价格的较大污染源,环境质量较好。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房产位于距离下蔡老桥头(公交站)步行仅5分钟,交通尚可。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无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采用房屋固定搭售储藏室的方式,不变更搭配方式,房屋和储藏室不单独转让。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转让标的房屋仅限于住宅使用,标的房屋在使用时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其他住户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将住宅用作商业用途、或挪作他用等情形)。 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6.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18858598833。 7..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8.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9.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房地产管理中心网签备案的制式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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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70号报业大楼13楼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MA2BFNHB3H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8.88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尾款在成交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绍兴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用房屋搭售储藏室的方式,单个标的产生溢价的,则房屋单独溢价,储藏室价格固定。《标的清单》中所列建筑面积仅为参考,实际面积多少以有关部门测绘确认为准。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绍兴产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及维修。 4.转让标的配套的储藏室不单独办理产权证、土地证等一切权属证明;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交割手续。受让方应对标的涉及的储藏室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标的涉及的储藏室现状销售无疑义,自标的涉及的储藏室转让协议生效后,标的涉及的储藏室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网签以转让方向诸暨市不动产中心预约时间为准,受让方应承诺在标的房屋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房地产管理中心网签备案的制式合同为准)、《东白嘉园房屋用途承诺书》在内的相关文本。 6.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登记/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7.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以上税、费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各纳税义务主体自行交清。竞买人务必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及相关税务窗口了解办证程序、交易税费及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自身是否符合购房(限购)政策条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或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 8. 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房地产管理中心网签备案的制式合同为准)、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9.本次竞价房屋成交后均需另行向转让方交纳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00元/㎡。物业管理费,水、电、装修押金、垃圾代运费等其它费用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后自行交纳,具体费用标准请向相应物业管理公司了解确认。 10. 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具体的标的交付使用等相关工作。转让方自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后,按《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房地产管理中心网签备案的制式合同为准)约定办理标的物的移交。 11. 产证办理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12.交易联系人:王桢鑫18767550460,看样、网签、办证联系人:张涛18858598833。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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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1个周期,已延长5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看样地点:诸暨市东白湖镇东白嘉园,看样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18858598833。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标的清单.xls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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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任女士 电话 0575-87785833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9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王桢鑫 电话 18767550460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SUBJECT MATTER CONT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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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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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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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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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922号衢江科教产业园青年大厦、科教大厦招商招租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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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