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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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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嵊州市氧气BAOBAO音乐节场地2062张旧木板处置项目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其他 设备品种
其他
名称
旧木板
主要功能用途
/
规格型号
长183cm,宽91.5cm,厚1.5cm
计量单位
张
数量
2062
成新率(%)
旧
现状分析
该批木板现场勘查时为已使用的旧木板,长183cm,宽91.5cm,厚1.5cm,为常见建筑用木板(无具体品牌,胶合板类),板面为红色木纹,表面含少量污泥。
瑕疵情况
以实地勘察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已使用的2062张旧木板,长183cm,宽91.5cm,厚1.5cm,为常见建筑用木板(无具体品牌,胶合板类),板面为红色木纹,表面含少量污泥。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本次竞拍标的不组织集中看样,看样地点:嵊州市艇湖公园北门东侧工地内,看样联系人、联系电话:章柘15215935768。 6.因木板前期由转让方委托第三方的回收产生的运输、人工费用等共计9600元,需由受让方承担,该笔费用由受让方支付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公司出具费用明细清单,请意向方注意! 7.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8.信息披露期:5个工作日。 9.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竞买方,则:选择动态报价的为: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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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嵊州市越风蕴秀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越承路1号15号楼1层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3MADH830B8H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4.9488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自行提货含税价,转让方在收到绍兴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转付的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除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外的设备、房屋、门窗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主体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让受让方另行赔偿。 4.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10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另行支付。如受让方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不予退还。 5.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让、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6.所有标的资产均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了解相关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转让方不承担所有该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该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本次竞拍标的不组织集中看样,看样地点:嵊州市艇湖公园北门东侧工地内,看样联系人、联系电话:章柘15215935768。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授权委托书.docx 、 3.实地勘察证明.docx 、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 、 5.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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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傅先生 电话 0575-83353885 传真 邮箱 551201704@qq.com、13588862252@163.com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章柘 电话 15215935768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