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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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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ZG25-48)-稠江街道1-崇山村建筑拆除物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处置稠江街道崇山村建筑拆除物,共计1个标的。本次处置需拆除总建筑物面积为135000平方米,其中钢混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0800平方米,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为62100平方米,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为62100平方米,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竞得人需负责出让方移交建筑物的拆除、清运、整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标准以出让方征收腾空后的移交实际状况为准,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出让方对标的物不负保管责任(存在偷盗发生的可能)。
其他披露内容 一、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自由竞价:2025年5月14日上午8:00开始,开始自由竞价。 3、限时竞价: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开始,开始每隔30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报价竞价时间周期。 二、 1、工期要求: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出让方安排开始移交。根据房屋腾空情况由出让方确定移交时间,竞得人需在移交后3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含清运、整平)并经出让方验收合格。 2、竞得人负责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等拆除、清运、整平等工作,需根据工作安排腾空一处拆除一处,服从出让方应急安排。 3、成交后竞得人须派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拆除现场需做到文明安全施工,设置标准围挡加装喷淋设施,并做好防尘降噪措施,相应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报名人需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标的物销售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支付。 5、验收标准为本标段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拆除至原地面标高)并整平场地,不得破坏路面硬化。 6、本次拆除的建筑面积为固定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结算时不作调整,竞得人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 7、项目拆除后的建筑废渣除砖、石、泥土、水泥块等用于现场整平外,其他木头、塑料等建筑垃圾需全部外运。池塘、河流等水域不得填埋,严禁场外一切渣土进场,违反约定的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 8、拆除过程中应加强历史建筑等文物的保护,保留安全距离,严禁对文物造成损害,如对文物造成影响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9、其它相关事宜详见《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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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义乌市人民政府稠江街道办事处 注册地 义乌市稠江街道戚继光路501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7820026099284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44.55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1、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浙交汇平台向义乌产权交易平台交纳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成交金额*4.5%的交易服务费。 2、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按成交价的30%收取,不计利息,由出让方验收合格后,竞得人与出让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得人在成交款项付清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 (合同相关事宜咨询出让方)。 2、合同签订之后按出让方要求,办理标的物移交。 3、竞得人在拆除、清运、废渣处理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拆除、清运、废渣处理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报名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9.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展示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 展示地点:稠江街道崇山村; 联系人姓名:吴先生; 联系人电话:1395795611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崇山村拆除物工程残值评估报告.docx 、 稠江街道崇山村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合同(样稿).docx 、 区块清单-(ZG25-48)义乌市稠江街道崇山、上崇山、红联村建筑拆除物处置.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9-89906608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13957956110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SUBJECT MATTER CONT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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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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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梅溪镇紫梅共富产业园一批废旧电力设施及电梯设备残值转让项目
10.5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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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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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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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