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葡萄棚104国道过境公路388号临时建筑物2号楼2楼房产一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16.2291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出租面积:540.9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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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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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3-21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葡萄棚104国道过境公路388号临时建筑物2号楼2楼房产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黄先生、林女士|联系电话:0577-88878971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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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交易方式:在“浙交汇”平台上以动态报价的方式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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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88181342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葡萄棚104国道过境公路388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6.2291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招租底价:162291元/年,租金无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须在成交之日5个工作日内付清,此后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前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经营业态:汽车(包含二手车)、摩托车相关行业;所有经营项目原则上要求为无污染、无噪音项目;承租方所承租场地的经营范围须符合出租方的上述布局规划要求,不得居住;承租方在该场地入驻经营期内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包括与他人合作、挂靠等)从事二手车过户、开票、查验等与出租方有冲突的二手车相关业务,不得将租赁标的物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需符合鹿城汽车展示中心(即葡萄棚二手车交易园区)业态整体定位、规划和比例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目前状态:空置。 2、履约保证金:4.1万元,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须在成交之日5个工作日内付清,此后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前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招租对象:温州地区从事汽车相关行业。 5、经营业态:汽车(包含二手车)、摩托车相关行业;所有经营项目原则上要求为无污染、无噪音项目;承租方所承租场地的经营范围须符合出租方的上述布局规划要求,不得居住;承租方在该场地入驻经营期内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包括与他人合作、挂靠等)从事二手车过户、开票、查验等与出租方有冲突的二手车相关业务,不得将租赁标的物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6、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及鹿城汽车展示中心(即葡萄棚二手车交易园区)业态整体定位、规划和比例要求),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7、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9、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10、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并没收竞得方的竞买保证金。 11、意向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在得到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 12、该地块存在拆迁风险,如遇政府拆迁等因素,入驻方应无条件腾空。
租期 1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负面名单(须提供相关查询记录)。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1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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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3月8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3月21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3月21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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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黄先生、林女士 电话 0577-88878971 手机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黄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878971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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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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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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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梅溪镇紫梅共富产业园一批废旧电力设施及电梯设备残值转让项目
10.5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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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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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