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甬金高速嵊州服务区工艺品区域三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13.0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出租面积约9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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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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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1-09-29 |
出租标的地址 | 甬金高速嵊州服务区内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李先生|联系电话:0575-88262300 手机号:13606758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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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权证,详见平面图,嵊州服务区分为南北两区,两区完全对称,所提供图纸为北区单侧图纸(提示:出租标的如未取得单独权证,应在出租前做好隔断并递交平面图作出标示。)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详见标的清单。 4、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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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洁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5-83669705 联系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鹿山街道双燕村甬金高速公路嵊州南收费站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3.00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第二年在第一年最高有效报价基础上递增5%、第三年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6%(详见标的清单)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包括固定经营租赁费(由固定租金和经营管理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经营管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工艺品、瓷器、饰品、花茶类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 首年挂牌价:13万元,第二年在第一年最高有效报价基础上递增5%、第三年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6%。 2.竞租保证金:5万元,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详见标的清单)。 3.履约保证金:各首年固定经营租赁费计算的2个月费用。 4.租金支付方式:包括固定经营租赁费(由固定租金和经营管理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经营管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对经营场所和公共部分进行装修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 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期从合同签订日起算,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双方约定订租赁合同的,则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并没收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10. 挂牌价格为固定经营租赁费,包括固定租金和经营管理费两部分,其中固定经营租赁费的10%为固定租金,90%为经营管理费。 11.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2.关于经营场所装修费用的投入,须由承租单位提供详细装修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并经业主指定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审核,认可达到最低装修费用后,方可实施(详见标的清单)。 13.承租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配合服务区整体防疫工作,并有权对承租方防疫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承租方从事本竞价项目相关经营工作的员工需接种疫苗之后才允许上岗。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为响应省交通厅切实提升全省服务区服务质量的精神(见附件),餐饮类项目须有经营项目相对应品牌,品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为准。(执行标准:品牌注册时间需在公告挂牌期结束前); 2、意向承租方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执行标准:报告生成时间需在公告挂牌期内) (注:意向承租人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扣除条款 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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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1个周期,已延长5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方 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4.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5.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则该竞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房屋租赁合同(工艺品项目合同模板)(3).docx 实地勘察证明-甬金高速嵊州服务区工艺品区域三年租赁权.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浙交〔2020〕48号.doc 标的清单(工艺品).xlsx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与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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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75-88262300 手机 13606758103 传真 邮箱 sxcqlbc@163.com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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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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