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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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中,原合同于2021年6月30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房产证。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4、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5、商品定价方式:不得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实行明码标价。
6、其它费用:垃圾清运费按 8000元/年收取;水4.4元/吨(含1.2元/吨的服务费,税费另计)、电0.57元/度(含6%电损,税费另计),水电费及税费根据国家定价即时调整。
7、使用校园卡消费 安装校园“一卡通”POS机,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结算方式:次月15日前,出租方收取卡机收入1%的管理费。
8、经营条件:
承租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本次竞租或中标资格;已签署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形式终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标识标牌(门头):按出租方统一标准制作,承租方承担费用。
10、其他情况说明:
1)由于我校南浔校区将于2022年9月开始启用招生,下沙校区未来近几年学生在校人数预计将会逐年减少,预测我校下沙校区2021年在校学生10000人左右,2022年在校学生8500人左右,2023年起在校学生5000人左右。生活区内现有3家便利店(含本标的),校区有1家教工超市。
2)同一竞租方在校内不允许经营同类项目(如在校内已有同类项目在经营的则不允许参加此次竞租),否则所有参加标的均被视为无效竞租。如已签合同,一经查实即终止合同,并没收竞租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竞得后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并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人需与承租方一致、经营范围与竞租项目一致,款项往来账户名称必须与承租方一致,费用自理)。
4)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各项规定,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出租方的管理。
5)所经营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国家统一控价的除外),实行明码标价。不得经营销售“三无”商品,商铺门前不得摆放任何杂物。
6)承租方商铺按消防规定统一配备灭火器,费用自理。
7)承租方不得将商铺分割出租、转租或挪作他用。
8)按用地政策要求,承租方须对本项目办理营业执照。
9)承租方从业人员须持白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的健康证。
10)出租方提供学生宿舍14#楼底层104(北面)23 平方米用于本出租标的配套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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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联系人 管老师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86929038 联系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下沙学林街583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747,323.00 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747323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1)成交价高出挂牌价20%(含)以下,分五次支付;(2)成交价高出挂牌价20%以上~40%(含),分二次支付;(3)成交价高出挂牌价40%以上,一次性付清。
出租用途 便利店(定型包装食品、饮料、牛奶等食品、日用百货和文体用品等。不得经营水果、煎炸类食品、自制食品;不得经营出租方已有的经营项目如摄影、文印、手机维修、配镜、饰品销售等;不得经营出租方禁止经营的产品,如烈性酒、热得快、盘式蚊香等;所有食品类商品执行索证制度)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格:747323元/年。 2、竞租保证金:50万元。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浙江产权交易所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在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全额无息退还。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1)成交价高出挂牌价20%(含)以下,分五次支付;(2)成交价高出挂牌价20%以上~40%(含),分二次支付;(3)成交价高出挂牌价40%以上,一次性付清。 5、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9、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1、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9日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承租方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执行标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承租方不得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单位。 3、承租方具有出租标的相关业态店铺运营经验(执行标准:需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同一竞租人只允许报名一个标的 (意向承租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 保证金扣除条款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经出租方资格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延长信息发布:则不变更挂牌内容,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3.竞买及承诺和动态报价交易须知(网络动态报价适用).docx 4.交易服务费.docx 5.商铺租赁合同.docx 6.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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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余女士 电话 0571-86094129 手机 18268322007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yuyy@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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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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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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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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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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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