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良河小区物业10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60.00 万元(首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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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建筑面积 5174.38平方米,停车场面积约2000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主体所在层为1-8层、1-3层、1-2层,(含其他配套使用面积,如停车场、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5174.38平方米,停车场面积约2000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物以现状为准。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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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9-08 |
出租标的地址 | 台州市路桥区商城街288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蔡经理|联系电话:0576-82531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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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已办理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0)台州路桥不动产权第0024289,不动产单元号:331004、610117、GB06961、F00000001。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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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6-88598831 联系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西段618号台州科技城综合楼8层西803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赁期限10年(包含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为6个月。首年租金挂牌价60万元,从第三年开始,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按照每12个自然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剩余履约保证金。之后的各期租金应在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30个自然日一次性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出租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商业 。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且承租方使用该房屋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若挂牌期满没有意向竞买人报价的,则租赁项目信息发布延长2个周期(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若延长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2.履约保证金:成交的首年租金(注:此处不免6个月的装修期的租金额,按全额计算)的20%(向上取整至万元位)。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分租、转借给第三方,与他人共同使用、与他人联合开发或合作运营等方式进行租赁房屋、租赁使用权的转移,亦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使用权用作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按照规划用途(商业性质),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其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有污染、有危害的物品及服务。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相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仅供竞拍人参考,请竞拍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标的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及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以及承租方自行安装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均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次招租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8.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税、费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应缴款项,逾期未缴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9.租赁标的物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特别提醒:承租方若经营餐饮业的,须于竞价前实地查勘标的物是否存在烟道及排污管道等,并自行了解可否办理营业执照、卫生及排污许可等,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承租方需增加或改变烟道及排污管道等相关设施的,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由承租方自行改造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经营餐饮业或增、改烟道及排污管道等建筑设施的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如不能办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相关风险竞拍人参与竞拍时请做充分考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10.所有因经营需要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11.标的租赁根据业态功能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如装修、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及排污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方亦不返还已经缴纳的租金。 12.承租方不得更改房屋结构,房屋装修不得危及结构安全,装修方案应装修前提前报备出租方,并负责房屋的消防安全和相应的后果。 13.租赁期满,出租方应当及时搬离及拆除出租方的物品,承租方同意如承租方的装饰中凡拆卸、搬动会对出租方财产、设施造成影响的部分以及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均无偿留给出租方,拆卸、搬动对出租方财产、设施没有影响的部分由承租方撤走。 租赁关系解除时,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装修进行补偿或赔偿。装修部分(不含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归承租方处置,但不得影响出租方使用或出租。承租方装修的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中央空调、电力变压器等)所有权属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和损毁,擅自拆除或损毁的,应向出租方赔偿或修复,并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14.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15.租赁期内,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个自然日向出租方递交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提前解除合同且承租方还需按退租时年租金的2个月租金金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6.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房产租赁合同》为准,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租期 10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6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竞拍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组成部分,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剩余履约保证金。 剩余履约保证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剩余履约保证金=总履约保证金[成交的首年租金(注:此处不免6个月的装修期的租金额,按全额计算)的20%(向上取整至万元位)]-剩余竞拍保证金[原先已经缴纳的竞拍保证金金额扣除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如承租方未按时缴纳拍卖佣金导致被扣除的)及其他相关费用] 剩余竞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组成部分,由竞拍平台划转出租方。 3.承租方须在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另行向台州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如受托拍卖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收到拍卖佣金,可发函给受托平台方,由其代为在剩余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其所能扣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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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 授权委托书.doc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内容).doc 特别事项约定.doc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doc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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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蔡经理 电话 0576-82531088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s://www.tzcqpt.com/TZ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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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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