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域铁路S1线黄屿段桥下空间综合利用项目5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86.99148 万元(首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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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S1线黄屿段桥下5处便民服务用房面积共1378.88㎡(1#257.92㎡、2#302.56㎡、3#302.5㎡、4#257.92㎡、5#257.92㎡)、2个篮球场(面积为390㎡×2)、配套停车位107个及10节车厢(5节×42㎡、1节×28㎡、4节×43.4㎡)整体打包,资源面积、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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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1-09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域铁路S1线黄屿段桥下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余先生|联系电话:0577- 89888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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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权属依据为浙规证2013-03010002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人为准。 6、拍卖方式:采用年租赁权密封式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7、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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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琼宇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89727960 联系地址 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21楼2115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86.99148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底价为86.99148万元。装修免租期3个月,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第1年-3年租金不变,第4-5年租金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分别递增4%、5%。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 半年 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须确保轨道交通安全,具体实施前需经出租方同意。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50万元。 2、业态为综合业态(须确保轨道交通安全,具体实施前需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招商或分租经营。 3、承租人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停放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卡车等大型机械设备,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不得违规搭建和超业态范围使用,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经营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的业态,停车位内不得安装充电桩,经营业态在保证经营时气味、噪音、油烟及废弃物不能对车站产生影响并满足消防、运营安全的要求,装修前需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4、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5、承租人在上述租赁场地内若引进西式快餐、西式料理、咖啡茶坊类经营业态,引进一种业态可享受免租金装修期一个半月,最多可享受三个月免租金装修期,一家店内经营多个业态的视为一个业态,其他经营店铺须与上述业态不同方可认定为不同业态,最终由出租方确定。 6、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费用;出租人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相关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7、其它费用: 租赁场地内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以及租赁场地(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8、租期内如遇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9、承租人须在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和办理相关事宜。 10、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3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并具有相关资质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 ☑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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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30分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1)报名时间: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1月9日下午4时30分止。 (2)报价单投递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咨询电话:0577-88525505、13968997850;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9727960 (6)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10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5 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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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 0577- 8988858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 联系人 陈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525505 手机 1396899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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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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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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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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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青鹿人才公寓(南郊)B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10.992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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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