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危化品车渡码头及配套业务用房(在建)五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318.117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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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1、标的位于大鱼山岛东南侧,涉及海域使用面积2.3871公顷、港口岸线长度166米、码头栈桥长度37.1米、栈桥东侧2000吨级危化品车渡泊位1座。 2、配套业务用房:建筑占地面积192.27㎡,总建筑面积408.45㎡(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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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12-29 |
出租标的地址 | 鱼山海域(岱山大鱼山岛东南侧)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余女士|联系电话:0580-2282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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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舟山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危化品车渡码头及配套 业务用房(在建)五年租赁权 计量单位 座 所在地 鱼山海域(岱山大鱼山岛东南侧) 型号 2000吨级车渡码头 数量 1.0000 标的状态 空置(码头改造中,配套业务用房在建)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①海域使用权不动产证书编号为浙(2022)岱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584号;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浙(2021)岱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646号。 2、标的信息:①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危化品车渡码头(含相应设施设备):2000吨级,位于大鱼山岛东南侧,涉及海域使用面积2.3871公顷、港口岸线长度166米、码头栈桥长度37.1米、栈桥东侧2000吨级危化品车渡泊位1座(栈桥东侧500GT客运泊位1座及栈桥西侧300吨级临时登陆艇泊位斜坡平台1座均停用),目前码头改造正在进行工程前期准备。②配套业务用房:目前正在进行工程前期准备,建筑占地面积192.27㎡,总建筑面积408.45㎡(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3、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4、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办理中(目前码头已在中信银行舟山分行授信报批中)。 5、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竞买方报名前视需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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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舟山北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乐燕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80-2062067 联系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舟基大厦金岛路20号1307办公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18.117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318.117万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仅供给承租方进行危化品滚装运输经营之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押金:年租金成交价的30% 。 2、法律法规要求报消防、规划、城管执法、房管等行政部门审批的施工、装修项目,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竣工后根据规定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审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3、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4、承租方在接收租赁物后应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根据上述出租用途合法经营。承租方的经营许可由其自行负责按政府对该行业的要求依法取得,经营范围必须符合行政许可规定,不得超范围经营。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作为经营主体要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取得相应管理证书,加强运行管理。 6、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水、电保障能力。 7、租赁物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用及设备设施维护更换等日常经营费用、租赁期限产生的清淤费及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码头建筑物及其设施保险、码头机械设备保险、码头营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用房建筑物及其设施保险等)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承租方对租赁物有爱护及保管义务,租赁期间应妥善使用与保护租赁物。租赁期间因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船舶靠离泊、货物装卸、车辆运输作业等过程中造成财产、设备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及时修复并告知出租方,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如需在现有设施设备基础上新建、改造,安装新的固定设施设备,须列出方案报出租方同意后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增设部分的资产(设施、设备)需由承租方拆除取回,恢复租赁物原状;如无法拆除取回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间因上级部门、行业管理单位明确要求在现有设施设备基础上新建、改造固定设施设备的,由承租方报告出租方后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为保证码头运营活动所必须进行的及须由码头运营主体进行的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检验及检(监)测、各类专项评价及评估、各类应急预案、第三方服务等,均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租赁期间,若基地因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紧急征用码头,承租方应无条件无偿交由政府暂时接管。 12、租赁期间,出租方根据政府要求进行危化品车渡码头改造工程,承租方应予以配合,不得干涉改造活动,且在改造施工期内停止一切运营活动(停运期为码头改造工程开工之日起至交工验收之日止),租期顺延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13、海峡轮渡公司所属通达客运轮船有限公司前期为鱼山陆岛交通码头临时装卸作业点设立投入的安全技术评估、码头靠泊能力论证、设施设备配置、网络通讯及其他维修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4、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 15、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双方按租赁物现状办理移交手续;待码头改造项目交工验收、配套业务用房项目竣工验收分别完成后再另行办理相应移交手续。 16、本次租赁不含码头待渡区,承租方需自行解决车辆待渡场地。 17、承租方相关工作人员及车辆需满足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管委会的要求。 18、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9、其他未尽事宜,在《资产租赁合同》中明确。 20、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租期 五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照) 2、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约行为。【承租方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不存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7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舟山产权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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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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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余女士 电话 0580-2282311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城路255号江海商务广场A座1007室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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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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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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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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