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转塘村口208号申达机器公司转塘厂区46亩土地及全部地上建筑十五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884.02197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土地30666平方米(及全部地上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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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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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1-03 |
出租标的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村口208号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女士|联系电话:0571-87297317 手机号:13588818048 |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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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村口208号 土地证号 杭西国用(2008)第000233号 土地面积 30666.00平方米 用途 工业用地 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土地面积30666平方米,取得土地证,地上建筑中有证面积17809.34平方米,另有临时建筑约2373.81平方米供承租方无偿使用(具体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提别提示:因国家城市规划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政策原因需要拆除、改造或被征用,致使承租方无法使用该场地(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合同提前终止,因合同提前终止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7、本次出租为申达机器转塘地块46亩土地及全部地上建筑,承租人在租赁前对出租方的产权请况已作合理审查,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临时建筑出现变化承租人都予以接受,并同意合同约定的租金总价不予调整。 8、承租方租赁出租方场地(房屋)时已知悉该地块被当地政府纳入规划红线范围并面临随时被征迁的可能,承租方对出租方根据当地政府的征迁进度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表示认同。承租方经过审慎评价,对出租方征迁进度的不确定性所包涵的提前解除合同的风险认识充分且承租方同意无条件支持配合出租方的征迁工作。出租方行使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合同提前终止,因合同提前终止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9、承租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自行办理规划、消防及其他政府部门规定的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经验收通过不得投入使用。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所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免租期3个月(包含在租期内),在实际租赁期限的最后一年体现,如提前解约则按照实际租期比例享受免租期(免租期=3*实际租赁年限/15)(如遇政府部门征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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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申达机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8958002499 联系地址 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618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884.021970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每2年递增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经营业态为工业,在租赁期内如需改变经营业态的,承租方须征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并取得当地政府对业态确认相关证明,递交出租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合同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首年年租金的50%。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若承租方因经营需要成立项目公司运营本项目的,须符合下述条件:①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司中占股51%(含)以上;②承租方应对项目公司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得将出租房屋整体转租。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租期 15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3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执行标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意向方2021年末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达到900万元(执行标准:提供审计报告)。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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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0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6个周期,已延长3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6个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该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租赁合同》.doc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前后岗交接提示单》.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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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1-87297317 手机 13588818048 传真 邮箱 wangsy@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