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45座公交站台广告位二年租赁权(标段二)
| 挂牌价格 | 143.6479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以现场候车亭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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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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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11-06 |
| 出租标的地址 | 海盐县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姚先生|联系电话:05738263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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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海盐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45座公交站台广告位二年租赁权(标段二) 计量单位 座 所在地 海盐县 型号 详见项目附件《2025年鸿远公交公交站台明细》 数量 845.0000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 详见项目附件《2025年鸿远公交公交站台明细》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部分车辆原有公益车身广告,承租方需自行处置。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项目成交后,15日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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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海盐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646730273 联系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西路1555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43.6479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143.6479万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租赁费用每半年度支付一次,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期租赁费,第二期租赁费于第一期租期到期前15天内付清,以此类推。
出租用途 候车亭广告位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5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若未按要求发布广告,甲方有权拒绝且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其他费用: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甲方、自身、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候车亭广告位设置广告,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乙方发布广告前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发布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按每次1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发布每一批次广告前必须向甲方提交相关审查资料文件及所制作的广告平面效果图等,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发布。严禁出现下列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符合法律、法规,涉及国家政治、民族、宗教、地域等敏感话题的; (2)宣传或发布违法信息、违反社会公德的信息或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信息; (3)色情、赌博、邪教、恐怖主义等内容的; (4)散布或传播低俗、不雅信息的,有损城市整体文明形象的广告内容; (5)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广告内容。 涉及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归甲方),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作出修改或不予发布。经审核后,现场广告与审核内容不符的,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承担2000元违约金,并于两日内完成整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每逾期一日按200元承担违约金。若第三方因上述内容侵犯其权利要求赔偿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若甲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7、乙方在广告张贴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并提供照片留档,显示日期。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8、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广告发布,乙方确认并承诺预留每个公交亭30%的公益版面。为配合甲方相关迎检工作和政策性活动,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制作发布公益广告的,乙方承诺免费制作发布,不收取任何费用。除甲方外的政府、部门等体制内单位制作发布公益广告的,乙方承诺只收取制作安装费用。 9、广告的报建、审查、制作、发布、维护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广告的布设和装修涉及相关部门审批条件,须办妥相关证件,相关办证费用、经营期间需缴纳的各项制作、维修费等为开展正常经营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审批等手续也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 10、乙方若为外县企业,须在海盐设立办事处。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无法提供的,则甲方可直接拒签合同。 11、乙方需遵守《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在使用灯源和维修线路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一旦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自身和他人造成损害的,或因经营原因涉及周边居民(业主)投诉或致使经营无法开展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12、乙方负责对广告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并且保证各种设施的整洁、牢固和安全,各项施工(设置广告或维护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性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乙方广告设置或维护原因造成相关损坏的,承担维修赔偿责任。 13、乙方自行负责租赁物的安全保卫(包括防火、防盗、防台、防汛、用电、用气、用火)等管理工作,涉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给自身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4、租赁期间,租赁物设施设备修缮、维护、更新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修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修、维护、设施更新包括租赁物的发光玻璃板、线、电表、锁及其他等乙方使用范围的租赁物及设施设备。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及其相关设备设施损失的,维修、更新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维修更新的,甲方因维修或更新所遭受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且该项情形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可提前终止解除合同。 15、乙方负责对广告灯箱位置的清洁、维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光源出现故障,乙方应于一天内修复;如卫生检查不合格,乙方应于一天内整改;若未及时修复和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6、公交亭广告出现脱落、破损、褪色、广告位框架弹开、玻璃破损等情况,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应在2小时内进行处理,排除安全隐患,3日内恢复广告或5日内恢复相关设备设施,同时提供维护前后照片。 17、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且在本拍卖公告发出之日前2年内未发生任何与合同履行有关的诉讼或仲裁,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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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动态报价).docx 实地勘察证明、承诺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 特别事项约定(注意:出租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docx 2025年鸿远公交公交站台明细.pdf 公交亭广告租赁合同(样稿)(10.17).doc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姚先生 电话 057382631983 传真 邮箱 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基金小镇信德园21号楼19楼1911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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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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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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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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