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 
                出租方承诺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房产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装或毛坯。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如竞得后对此产生疑义,一切责任均由竞租人承担。预约看房、咨询电话:0571-56608924。 6、出租用途业态经营不可超出公告约定及合同约定的可经营范围,具体按出租方业态管理要求为准。 7、特别提醒:学生生活园区寒暑假期间采取闭园管理,商铺经营每年不足12个月,具体营业时间须服从出租方园区管理相关要求。 
- 
                    出租方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瑜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56608924 联系地址 杭州市钱塘区文淙路68号桃李苑29幢3楼下沙商运项目部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10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3.1万元,第三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美甲店(经营范围:美甲美容服务及美甲产品、化妆品零售等。)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取整至千位)。 2、出租房屋涉及出租用途经营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依据条件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店招门头设置需按出租方要求设计及安装。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借、抵押或改变出租用途(经营业态)等。 8、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9、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规定做好租赁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消防、治安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负责。 10、如遇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调整该处房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态或经营业种等),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并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要求补偿。 1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在租赁的房屋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等,并服从出租方的管理。 12、承租方须在竞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及园区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或园区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情况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13、标的用水(电)设施责任划分一律以水电计量装置接出端口为界,接出端口以内的由出租方物业公司一次性安装,接出端口以外的由商户自行安装,且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用电负荷在核定2千瓦/间以内的及一次性安装的免费安装,超过2千瓦/间按200元*增容千瓦计收材料费,且一次性收取,不退还、不转让,具体出租标的最多可增容千瓦数详见标的清单。 14、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意向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所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即时成交(最多延长5个工作日),交易规则: ①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进入延牌期;延牌期即时摘牌、即时成交。 ②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③承租方确认标准:以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订单>完成时间(即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房屋租赁合同》.doc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交易机构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0571-86089052 手机 18867859455 传真 邮箱 wujc@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 
                
                    0.005860(万元) 
- 
                
                    37.009500(万元) 
- 
                
                    1307.000000(万元) 
- 
                
                    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922号衢江科教产业园青年大厦、科教大厦招商招租 其他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