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中学游泳池及附属用房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租赁权
挂牌价格 | 13.74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 出租面积 |
约1637.91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勘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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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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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5-15 |
出租标的地址 | 浙江省开化中学校内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杨女士|联系电话:0570-3891773 手机号:18457090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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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游泳池及附属用房 计量单位 个 所在地 浙江省开化中学校内 型号 游泳池 数量 1.0000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 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 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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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开化县国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赖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0-6529278 联系地址 开化县得阳大厦国控集团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3.74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本次出租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租金137400元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游泳训练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租金的10%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安全管理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 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签订承诺书:承租人须承诺按限定用途经营,不得转租或违规改造场地; 经营期间需服从学校要求管理,活动区域仅限出租范围即游泳池区及附属用房,不得进入教学区。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 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1号标的仅作为青少年游泳培训场地使用,不得对外开展游泳经营。 11、1号标的标的租赁起始时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12、根据原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对原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予补偿。对原承租方的承租房屋中途转让费、商品库存损失等,出租方和竞得的新承租方均不给予补偿。本轮租赁期满进行下一轮公开出租时,所有标的装修(修缮)费用均不予补偿。 13、所有标的竞租人竞得后,其承租的标的仅限于竞得者使用,不得转租或转让,自行转租或转让行为无效。承租方如违反上述事项,出租方 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4、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或因国家建设、单位扩改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和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拆除的,自动解除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及时腾空。 1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届时承租人须将房屋归还出租人。合同到期前,承租人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房屋公开出租竞标,对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如不参加竞标,则视为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 16、竞租人应仔细阅读《合同》(范本),参与竞标则默认合同约定条款,竞租人成功竞得后将按合同范本签订《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租期 2月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体育场地或游泳馆经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提供竞拍人《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游泳馆的运营管理经验。【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提 供游泳馆的运营管理经验佐证资料,如:《卫生许可证》、《高危险性 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游泳项目)》等证书。】 3、因本游泳池为国标游泳池,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规定,意向承租方聘用的救生员或游泳教练应不少于8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提供救生员或游泳教练的相关证书及劳动合同,同时还需提供安全管理方案 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竞得人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该标的经营前,取得相关部门颁发 的该标的游泳培训法定许可证书后方可营业,并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执法要求及出租方安全检查。 5、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374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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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8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的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按约定的延期周期延期8期。 4、选择动态报价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1.特别事项约定.docx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5.授权委托书.docx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6.开化县国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doc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570-3891773 手机 18457090497 传真 邮箱 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