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25-41)义乌市宾王路219号宾王通信发展大楼1层、3至14层(含裙楼)房屋及主要附属设施设备租赁权
挂牌价格 | 506.0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约14054.2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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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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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5-07 |
出租标的地址 | 义乌市宾王路219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9-89906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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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中(原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3月14日)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2、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本次招租标的内若有不确权面积,在租期内不确权部分被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拆除的,承租方应积极配合,租赁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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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8069998881 联系地址 义乌市宾王路219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06.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自2026年3月15日起计15年租期,租金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自第二个周期起,在上一周期的基础上递增2%(其中,在交纳第八年租金前,出租方将对房屋租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若评估价高于第七年租金,则以评估价作为第八年租金,并按照原周期涨幅相应调整后续期租金;若评估价低于或等于第七年租金,则第八年租金与第七年租金保持不变,后续期租金仍按原周期涨幅)。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放弃 租金支付要求 1、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宾王通信发展大楼主楼及裙楼3至5层房屋(租期为2025年交付日至2026年3月14日)租金228万元,并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向交易所支付首年成交租金*3%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2、挂牌首年成交租金为出租标的自2026年3月15日起计15年租期的首年租金,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年租金须在2025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后续租金在上一年的12月20日前付清,以此类推。 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租金的30%,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保函。如采用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保函,保函内容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开具。
出租用途 酒店宾馆、办公写字楼等(严禁用于生产、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开设经营性舞厅、卡拉0K厅等娱乐场所,不得开设大型超市、商场)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义乌众联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信大酒店)委托,原承租方凯信大酒店的租赁合同项下宾王通信发展大楼主楼及裙楼3至5层房屋(含附属设施设备,建筑面积约6116.67㎡)纳入本次租赁范围,该项房屋约定租赁起始日为2025年交付之日,终止日为2026年3月14日,该租期的固定租金确定为228万元。竞买人成功竞得出租标的物后,即视为知悉并完全接受该项房屋租期安排及租金约定全部条款,并承诺不会就上述条款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2、原租赁合同还包括大楼主要配套设施设备租赁。标的物业原由义乌众联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自负,标的物业所在大楼2层及15层以上(含15层)现由出租方自用,在大楼1层电信出入门厅、2层、15层以上(含15层)消控、保洁、物业维护服务等原由义乌众联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费按4.5元/平方米·月向出租方支付。该物业服务合同于2025年底到期,到期后协商确定物业服务。 3、宾王通信发展大楼主楼及裙楼3至5层房屋(租期为2025年交付日至2026年3月14日)短期租赁合同与原承租方凯信大酒店签订合同,其他由竞得人自行与现阶段租期(2025年交付之日-2026年3月14日)内的承租方凯信大酒店协商,实现平稳交接。 4、权证相关信息:有产权证。 5、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6、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出租,无装修免租期。 7、房屋使用及经营管理须遵守法律法规、地方规定,还须符合安全管理规范。 8、竞得人房屋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直接交至出租方。 9、合同签订:竞得人在履约保证金付清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交纳水电费押金、装修保证金,其中水电费押金为25万元,装修保证金为10万元。 11、租赁期间产生的经营税费,水、电、气费,物业费,公共能耗费等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12、水、电、气费:用水5.72元/吨,用电0.85元/度。天然气按照义乌当地天然气公司非居民用气收费标准支付。如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标准及计算损耗后执行新标准。2025年交付日至2026年3月14日使用主楼及裙楼三、四、五层的中央空调按义乌众联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委付出的整个大楼天然气、水电费面积的比例分摊,直接付给出租方,配套设备的维护由义乌众联凯信大酒店负责,义乌众联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不收取配套设备的维护和折旧费用。 13、物业管理费(含公共能耗费):根据宾王通信发展大楼2025年服务合同,大楼主楼及裙楼三至五层2025年交付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物业服务方仍为义乌众联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底前按照内控采购流程确定新的物业服务供应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参照义乌市同类商业物业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14、主楼朝东侧的出入门厅及东侧两台电梯为出租方自用,如竞得人需对出入门厅进行重新分割,大厅出入门厅改造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保证两台电梯供出租方使用。 15、本次标的房屋包含大楼配套运营的附属设施设备租赁,竞得人需在租金款项缴清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义乌众联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办理大楼配套固定资产明细清单清点手续,需安排专业人员与现大楼的成熟物业人员(消控保安、水电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对接,做好自身人员培训,保证平稳过渡交接。具体数量以移交时的数量为准,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租赁资产设备清单中其他资产的维修、更换、改造等责任自移交后由竞得人承担,到期后归出租方所有。 16、电梯等设备的维修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租赁期结束后由出租方无偿收回;电梯设备损坏无法维修或达到行业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竞得人更换并承担费用。更新的电梯设备,在租赁期结束后按现状归出租方所有。 17、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增容扩容改造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出租方协助办理。 18、若竞得人单方提前退租构成违约,或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提前退租时,遗留的固定资产(如装修)若与房屋形成附合,添附物归属由出租人所有,竞得人不得主张残值补偿要求。 19、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20、其他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租期 15年(2026年3月15日起至2041年3月14日止)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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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宾王通信发展大楼主楼1层、3-14层(含裙楼)主要附属设施设备清单.xlsx 宾王通信发展大楼1层、3-14层(含裙楼)房屋及主要附属设施设备租赁合同(电信为出租方).doc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9-89906608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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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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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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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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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青鹿人才公寓(南郊)B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10.992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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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