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113号房产3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178.505 万元(首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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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约184.33平方米;其中自有部分为48.33平方米(有产权证),公房部分为温州市房产管理中心所有136平方米(无产权证)。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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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6-15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113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经理|联系电话:0577-85502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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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其中自有部分为48.33平方米(有产权证,产权证号: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739299号),公房部分136平方米为温州市房产管理中心所有(无产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出租标的具体经营准入需经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服务中心审核,联系方式:56566290;意向人须自行勘察店面及对接准入要求,业态经营能否入住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拍卖方式:采用年租赁权值投标式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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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市中医院 联系人 杨益政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56671531 联系地址 温州市六虹桥蛟尾路9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78.505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178.505万元,第2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次年租金于上一年租金到期前的30天内一次性付清,依次类推;租金含税。
出租用途 商业,具体经营准入需经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服务中心审核,联系方式:56566290;意向人须自行勘察店面及对接准入要求,业态经营能否入住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30%,期满归还,不计利息。承租方如单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次招租不设免租装修期。 3、相关工商、税务、消防、准入等一切经营许可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依法报批,费用自理。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承租方经营须服从出租方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卫生整洁,同时做好消防、治安等安全防范措施,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承租方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功能。 9、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以转让、分租、借用、委托经营等方式进行转租。 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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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租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5、报名、看样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下午5时止。 6、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7、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8、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13968895073 。 9、拍卖会时间、地点:2022年6月16日下午3时整、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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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周经理 电话 0577-85502167 传真 邮箱 3391119455@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 联系人 邵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528852 手机 1396889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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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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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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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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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青鹿人才公寓(南郊)B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10.992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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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