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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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328981号、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328982号、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328979号、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328978号和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328983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单装修,现有附属中央空调和塑钢移门。
4、交易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先生 0571-87297306/13989847317
诚信大厦地处杭州市中心凤起路与建国北路交叉口,地理位置优越;距地铁2号线、5号线建国北路站不足100米,畅通杭城,便利直达;周边商务、餐饮等配套优良,非常适宜企业商务办公、教育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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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88360680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4号楼1805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7.300000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57.3万元,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4%。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办公、教育培训(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外)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格: 首年租金57.3万元,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4%。 2、竞租保证金:10万元。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10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房屋涉及出租用途经营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9、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2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否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扣除条款 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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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2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首次委托挂牌期限自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8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竞价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租报名材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和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2. 首次委托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家合格竞租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承租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照交易条件约定时间同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成交价格根据竞价起始价和该竞租方报名时的报价按照孰高原则确定。 3. 首次委托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出租,竞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照交易条件约定时间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知) 4.首次委托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在延牌期间,一旦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即成交,以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注:首次委托期满后的挂牌期满日期均为项目延牌期,在此期间实行即时成交模式。) 5.项目成交且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按出租标的首年成交价一个月租金以服务费方式支付给推荐客户成功成交的中介机构。
项目附件 统一报名范本(法人).doc 统一报名范本(自然人).doc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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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0571-87297306 手机 13989847317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zhuzy@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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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5.4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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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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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40股股份(0.0015%股权)
5.57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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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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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