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235号润锦商业中心9、10、11、14层部分及15、16层整层共63间办公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323.26728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详见标的清单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0-31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1-20 |
出租标的地址 | 详见标的清单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厉女士;周先生|联系电话:0577-88528852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使用、原合同已到期,详见清单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详见标的清单。 2、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拍卖方式:采用有底价增价式公开拍卖方式,拍卖开始后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拍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宏韬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5858732982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鞋都大道235号润锦商业中心12-13层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23.26728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323.26728万元,租金前三年每年为拍卖成交价,从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含税费及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4.7元/㎡·月),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期租金须提前15日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出租用途 业态要求为符合产权用途,不得违法经营。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价的25%(取整至百位)。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标的物交接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帐号:1203208009021003011;开户银行:工行温州市城西支行营业部。装修期为三个月,期间租金免除,但水电费等费用不减免,承租方仍应支付。 2、租期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3、拍卖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收到出租方《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无息原路退还承租方。如承租方未按约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等的,该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特别说明:(1)15层01室至22室和16层01室至22室共计44间房产的目前现状:在租,原租赁合同租赁期到期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2)9层01室、02室、03室、04室、05室、06室、09室、10室、10层01室、03室、10室;11层01室、03室、04室、10室;14层01室、03室、04室、10室共计19间房产的目前现状:空置。 5、由于在租的44间房产和空置的19间房产是作为一个标的物整体进行出租,承租方竞得标的物并收到出租方《标的物交接通知》后,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由出租方将标的物整体移交给承租方使用。若44间房产原承租方未竞得,则出租方给与44间房产原承租方最多30天的腾空期。腾空期租金原承租方按照44间房产原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据实际天数计算。 6、本标的物为整体租赁,承租方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招商转租,与第三人另行签订租赁或招商合同,由承租方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涉及的转租、分租事宜一概由承租方自行决定,出租方不参与,但不得将本标的物整体转租。由于本合同终止或承租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保证其与第三方租赁或合作等相关事宜也随着本合同终止而终止。 7、承租方入驻后,装修施工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后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空调等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等情况须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出租方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租方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出租方无涉。 8、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租期 五年(60个月)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三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0月31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咨询电话:0577-88528852、13695851805 6、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 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1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1、附件: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235号润锦商业中心9、10、11、14层部分及15、16层整层公63间办公用房详细清单.pdf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厉女士;周先生 电话 0577-88528852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 联系人 周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528852 手机 13695851805
-
其他
-
179096.600000(万元)
-
27630.00(元)
-
温州市鹿城区青鹿人才公寓(南郊)B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10.992960(万元)
-
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