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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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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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府东路上堡公寓4、6、8、11幢116室-3 法定代表人 钱仁川 成立日期 2020-12-24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00MA2L10742G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温州市数据管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0.00%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15.00% 温州数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225.21 -225.2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78.38 3.59 1,274.79 审计机构 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 2022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4.39 -298.57 -298.5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89.51 113.28 976.22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在项目要求时间内完成竞买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网络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温州市数据管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温州数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7.标的企业原股东温州市数据管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标的企业股权。 8.截至评估基准日,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转让方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已经缴清450万元人民币(本次转让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50万元,已实缴到位375万元);其余尚未缴纳的出资,按照出资人协议及章程规定,应于2048年12月31日缴足。 9.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王倩;联系方式:0571-85310265。 10.其他重大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项目公告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7-1号1幢202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曾宁宇 成立日期 1992-07-01 注册资本(万元) 126,573.0523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132211766N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330000470000216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2022-10-1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浙数文化拟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25%股权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25%股权 转让底价 412.5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现有职工劳动关系的变更。 2.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6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 《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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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于女士 电话 0571-86089050 手机 18616589446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1-85311931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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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电厂区域整体搬迁第二批资产处置项目部分机组设备和部分公用系统设备(四标段)
4783.9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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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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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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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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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