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玉环市城瑞置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 娄斌斌 成立日期 2024-11-06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1021MAE3R1MC35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18.125 -18.12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000.00 68,018.125 2,981.875 审计机构 台州宏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 2025年05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0.057943 -0.05794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4,906.905332 71,930.01375 2,976.891582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决定 基准日审计机构 台州宏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4个周期数。 3.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届时另行通过“浙交汇”平台发布公告) 5.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玉环市城瑞置业有限公司在2024年09月10日至2025年04月30日期间向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借款701,800,000.00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第二条,借款期限5年,借款利率按照市城建集团各年度流动资金贷款年平均利率计算。玉环市城瑞置业有限公司以年利4.50%计提应付利息。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娄斌斌 成立日期 2019-01-21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1021MA2DTGUEXD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1021255333720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日期 2025-04-2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玉环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玉环市人民政府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玉环市城瑞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51%股东债权(即36545.6137万元股东债权)转让 转让底价 38,065.613788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首期价款包括全部的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及30%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台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按 年利率4.5%标准 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内(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 年)由受让方将剩余价款汇入台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玉环市城瑞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51%债权交易合同》直接结算支付给转让方。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以 标的企业提供名下土地使用权抵押+标的股权出质+标的债权出质+评估值不低于【25000】万元(以转让方委托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的不动产抵押等方式提供合法担保(具体要求详见《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玉环市城瑞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51%债权交易合同》样稿第十七条)。 成交价与本次挂牌转让底价相比存在溢价的,溢价部分计入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即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标的股权转让底价与所分摊溢价金额之和,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为本次挂牌成交价与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之差。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首期价款包括全部的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及30%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台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按 年利率4.5%标准 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内(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 年)由受让方将剩余价款汇入台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玉环市城瑞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51%债权交易合同》直接结算支付给转让方。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以 标的企业提供名下土地使用权抵押+标的股权出质+标的债权出质+评估值不低于【25000】万元(以转让方委托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的不动产抵押等方式提供合法担保(具体要求详见《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玉环市城瑞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51%债权交易合同》样稿第十七条)。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5、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受让方完成交易合同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产交所服务费结清起三个工作日内,产交所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依交易合同约定付清第一笔转让价款并付清违约金(如有)且受让方提供了转让方认可的交易合同第十七条所述的担保等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及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具备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国境内企业。 2.受让方近3年内具有同类低密住宅完整投资开发经验。 意向受让方须取得转让方盖章的《房企竞买资格确认函》,取得资格确认后,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产交所的交易规则参与竞买。
附件: 11房企竞买资格确认函.doc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6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0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10授权委托书.doc 、 10特别事项约定.docx 、 10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网络竞价适用).docx 、 11房企竞买资格确认函.doc 、 11国有产权交易合同.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 联系人 林盛良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
镇海电厂区域整体搬迁第二批资产处置项目部分机组设备和部分公用系统设备(四标段)
4783.900000(万元)
-
69210.00(元)
-
0.005860(万元)
-
其他
-
179096.6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