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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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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七格路80号2幢 法定代表人 董嘉波 成立日期 1998-01-18 注册资本(万元) 3,2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10870420989XU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 70.00% 2.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210.808976 -601.73571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474.221543 1,892.275832 4,581.945711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 2025年05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829.090717 -53.10714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716.960631 2,188.122063 4,528.838568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680023号《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该评估报告。
2、根据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680023号《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股利2020092.86元。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标的企业已于2025年6月12日付清上述应付股利。
3、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在册员工为73人。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情况说明,因2人退休,1人离职,故截止2025年5月16日万东电子70%股权转让事项审批日时,标的企业在册员工人数为70人。此后又有2人退休,1人离职,另有新入职3人,截止信息披露日,标的企业在册员工人数为70。
4、其它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的本次股权转让的备查文件。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路357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华为 成立日期 1992-12-14 注册资本(万元) 80,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100143071842L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100MA2CFRGP3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5-05-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 第8号) 批准单位名称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 转让底价 3,801.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5】3000号《关于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680023号《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5】3000号《关于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680023号《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股权交易完成之后,转让方不再是标的企业股东,标的企业章程中载明的转让方作为股东享有的各项权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继。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4)员工安置 受让方同意《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①在册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转移、解除或终止。 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36个月内,标的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解劳动合同,员工劳动报酬、福利不低于转让前水平。 ③员工不认同安置方案的,需书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针对该部分员工,标的企业予以一次性补助。标准为工作每满1年补助1个月工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个月工资。工作不满一年和离退休时间不足三年的员工不进行补助。 根据转让方出具相关资料,标的企业现本级在册的70名员工均已与转让方签署确认函,同意安置方案并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1名前员工已办妥离职手续。标的企业控股子公司杭州远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5名职工全票通过了《职工安置方案》。 (5)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300万元保证金,标的企业股权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年内,若标的企业未以任何形式解除现有员工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员工违法违纪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除外)和降低现有员工劳动报酬、福利的,经转让方到期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300万元保证金及保证金存款账户产生的相应活期存款利息。如发生上述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员工劳动报酬、福利的情况,每发生一例,转让方有权扣保证金10万元,剩余保证金(如有)和利息(如有)在转让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和章程变更由新股东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决定。 (7)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受让方付清本次全部股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且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清300万元保证金后,转让方书面通知杭交所,杭交所经审核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取得杭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方能要求转让方向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本次转让的产权登记和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8)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集团及其子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所属集团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完成后,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杭交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款项后,按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已收款项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和受让方对成交标的的交付有异议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解决,经纪会员和杭交所不承担责任。 4、有关因本次股权交易而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缴纳。 5、本项目标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等以转让方出具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6、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支付。 7、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8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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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4、产权交易合同(样本)2223673136833023752.docx 、 5、产权受让申请书1086953484499848564.doc 、 6、承诺函2830970810263442747.docx 、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空白)4557519605163210781.doc 、 8、授权委托书(产权受让示范文本)(空白)7381251521852645314.doc 、 9、报价书(示范文本)(空白)75821019829523556.doc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楼先生、陈小姐 电话 0571-85085368、85085587 传真 邮箱 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28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