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10.739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80.16万元)
拟转让比例 | 10.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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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0-2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2-03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 颜先生|联系电话:0571-85085582 0571-85085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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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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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工业园区河东路3号 法定代表人 程磊楠 成立日期 2000-03-17 注册资本(万元) 3,54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521MA28CMEB25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涂料、油漆、辅助材料、节能材料、化工原料的生产(以上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有效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精细化工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4.7458% 2.德清煌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203% 3.德清鸿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1356% 4.德清澜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667% 5.浙江聚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565% 6.包天雄 6.6667%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2,350.149307 3,867.53353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5,775.435592 15,852.85805 19,923.577542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2,368.223118 2,756.49868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7,762.961002 16,853.066659 20,909.894343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0319号《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40万元,转让方出资人民币1584万元,章程载明的转让方的持股比例为44.75%;转让方本次转让股权比例为10.7390%(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80.16万元)。 3、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共同向受让方转让所持有的合计40.6780%股权(对应1440万元注册资本),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以本次股权转让同股同价进行场外交易。 4、本项目载明的出资金额与按股权比例计算出现出资金额尾差的,以载明的出资金额为准。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杭交所备查文件。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8号7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钮健 成立日期 2001-11-13 注册资本(万元) 600,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100730327291G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4.7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73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3301007766375272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4-10-1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关于同意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杭实集董[2024]70号) 批准单位名称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10.739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80.16万元) 转让底价 4,331.92047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涉及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华兴杭州专字【2024】24007110010号《关于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0319号《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华兴杭州专字【2024】24007110010号《关于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0319号《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以到账时间为准)。(《产权交易所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签署完成合计40.678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440万元)的股权转让协议,前述协议生效时,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同时生效。如非因转让方与受让方原因导致《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0日内未生效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的《产权交易合同》自动终止,转让方与受让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受让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返还,杭交所按照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要求(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如涉及扣除其他费用的,具体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返还给受让方(不计息)。 4、登记在标的企业名下商标:编号为“137110”、“129476”号商标(以下合称“标的商标”)的实际所有权人为转让方,转让方有权随时处置标的商标。如转让方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变更登记之日止,尚未取得杭交所出具的标 的商标交易凭证的,则转让方将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变更登记之次日起至转让方取得杭交所出具标的商标交易凭证之日止根据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参考资产评估价或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收取有偿使用费。(详见附件“标的商标”清单) 5、登记在标的企业名下商标:编号为“137110”、“129476”号商标实际所有权人为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处置标的商标,受让方及标的企业承诺: (1)如转让方公开处置标的商标时,标的商标被第三方成功购得,标的企业及受让方将无条件积极配合第三方办理标的商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因标的企业及受让方不配合办理商标变更登记手续造成的损失由标的企业全额承担。且标的企业和受让方均应同意自杭交所出具标的商标交易凭证之日起,标的企业仍可对标的商标无偿并独占使用二年。 (2)因标的商标公开处置给标的企业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及标的企业承诺不追究转让方的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日,标的企业已就上述事项向转让方出具了书面承诺。 6、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1)党建进章程。企业应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把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党组织在企业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中要发挥积极作用。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应根据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指导,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党组织;在修订党建进章条款等事项中需与转让方商榷。 (2)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决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受让方推荐4人,转让方推荐2人,其他股东共同推荐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受让方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4)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 7、承诺同意:标的企业每年现金分红不得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 8、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享有转让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受让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继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其他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9、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分流,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应继续依法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维护、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工作年限延续。 10、产权交割: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转让方和受让方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并生效,且受让方按时付清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杭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取得杭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方能要求转让方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11、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不再审计清算,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继。 12、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以转让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文件约定为准。 四、本次股权交易成交的,受让方需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五、其他事项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7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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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0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1个周期,已延长1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附件1:产权交易合同(样本)1167838847714576215.pdf 、 附件2:产权受让申请书1265479863150683615.doc 、 附件3:承诺函3624116631022103829.docx 、 附件4:报价书6186234228757988715.doc 、 附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示范文本)3378624128005593293.doc 、 附件6:授权委托书1690016398497999163.doc 、 附件7:特别事项说明6720410828011938365.doc 、 附件8:标的商标清单1157714418561943024.doc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颜先生 电话 0571-85085582 0571-85085596 传真 邮箱 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28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及小绚 电话 85216229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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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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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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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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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青鹿人才公寓(南郊)B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10.992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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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