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8.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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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7-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8-23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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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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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承诺
我方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标的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浙交汇”平台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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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3ZJ1000004 所在地区 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文晖路303号8层 所属行业 水上运输业 拟新增注册资本 4,932.7827-24,311.5714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4,932.7827万元至24,311.5714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8.00-3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8%至30%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22,834.004035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2834.004035万元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5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预计引进1-5名合格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款用于生产经营、新造船舶以及偿还负债。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否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否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50%-87.40%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5%-4.6%
本次新增的投资方合计持股比例为8%-30%。
增资达成条件 1.征集到合格的意向投资方; 2.意向投资方的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8%且不高于30%。 增资终结条件 1.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其他导致本次增资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方简况
增资企业名称 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杭州市文晖路303号8层 法定代表人 潘朝刚 成立日期 1981-02-01 注册资本 56,727.00万元 实收资本 56,727.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水上运输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142912275K 经营范围 水路运输业务(范围详见《水路运输许可证》),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船舶管理,国际船舶管理,机电设备(不含汽车)、船舶修造工具、船舶修造材料的销售,房产租赁,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2 职工人数 323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5.00%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85,281.32 212,907.82 72,373.5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48,967.33 12,702.68 12,683.14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51,843.26 216,456.86 135,386.3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62,721.60 63,810.30 63,350.82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09,728.05 333,133.53 176,594.5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80,474.14 40,265.43 32,566.49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3-05-31 519,983.87 342,223.36 177,760.5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0,448.93 6,522.89 5,712.80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2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投资方(以下简称意向方)并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前(增资报名截止时间)登录浙交汇(https://www.zjpse.com)进行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报名提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后,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 2.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3.本次增资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到投资者资金全部到位并完成相应工商变更手续之日)产生的期间损益由新老股东按引战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和承担。 4.原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 5.目前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制改制(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将于公告挂牌期间完成。本次改制原股东保持不变,注册资本保持不变,改制完成后,公司名称将由“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省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融资方承诺:在战略投资方持有融资方股权期间,除非战略投资方事前同意,融资方任一年度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得高于75%。 7.融资方承诺:自增资完成日起,融资方应当实施稳定、持续的股利分配政策,每年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的股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金额的30%。自融资方完成上市后,分红政策按照公司章程和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董事席位安排:最终投资方合计委派董事不超过3名(含)。委派规则如下:竞争性谈判完成后,融资方召开股东会确定最终投资方及各投资方认购的注册资本数量。根据前述股东会决议结果,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超过5%(不含)的最终投资方,按持股比例从高往低顺位取前3名向融资方各委派1名董事,如存在3名及以上最终投资方增资比例相同,竞争性谈判评分高者顺位靠前。 9.本次增资项目披露期间融资方存在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发生变更的事项。 10.其他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 是否有保留价 无 增资条件 1. 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629031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2. 单一投资方投资金额不得低于0.5亿元(含)。 3. 融资方和最终确定的投资方应在《签约通知函》规定时间内签署《增资协议》。最终确定的投资方须于增资协议签署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款项。 4. 本次增资需以货币进行出资,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 5. 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6. 意向投资方认同融资方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实现融资方的长远发展目标。 7. 意向投资方须接受融资方在不超过意向认购金额的额度内,根据融资方股东会决议确定其最终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8. 本次增资涉及的服务费由投资方和融资方共同承担,其中投资方按其最终投资金额的0.125%支付给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9.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投资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 2. 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设立至今不满36个月的,承诺的期限为设立至今)。(须提供承诺书及信息披露起始日期后拉取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3. 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参与本次增资的意向投资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4. 意向投资方未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5. 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1,00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投资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增资款的组成部分。 2.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我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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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工作。 2.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综合实力(20分):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总体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投资方总体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的优先。 (2)企业认同(5分):意向投资方认同融资方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尊重、支持融资方现有股东对融资方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考虑和安排的优先;决策效率快、配合度高的优先。 (3)运营资源(15分):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具有航运行业相关的关键资源,包括船舶租赁、境外金融服务等资源,能助力融资方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能够与融资方产生业务协同或互补效应的优先;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具有丰富的国有资产投资经验或国企改革改制经验,能为融资方提供财务资源支持和后续改革支持的优先。 (4)投资报价(60分):意向投资方对本次增资作出的投资报价,即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价格的报价,投资报价高的优先。 3.经竞争谈判,由融资方股东会参考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报告,选定1-5名合格意向投资方作为最终投资方,并确定各意向投资方认购注册资本数量。最终投资方每壹元注册资本的价格采取加权平均价,即按照融资方股东会确定的各个最终投资方注册资本及最终投资方每壹元注册资本的最终报价计算。认购价格具体公式如下:认购价格=(X1*P1+X2*P2+....+Xn*Pn)/(X1+X2+....+Xn),其中Xn指第n个融资方股东会确定的投资者认购注册资本的数量,Pn指第n个意向投资方每壹元注册资本的最终报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23-07-27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23-08-23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信息发布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 《承诺书》.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意向投资方情况介绍》.docx 《意向投资人投资及报价意向函》.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增资协议(样稿)》.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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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应女士 电话 0571-86089062 手机 18768147644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融资方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0571-87207116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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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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