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清睿创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70.00-70.00%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3-0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4-10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沈女士|联系电话:17769687929 手机号:17769687929 |

-
增资方承诺
我方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标的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浙交汇”平台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德清睿创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5ZJ1000003 所在地区 湖州市德清县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504-6室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拟新增注册资本 不低于25,000.00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睿创置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3亿元,其中21000万元由新增投资方认购,4000万元由原股东德清青创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认购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70.00-7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增资完成后新增投资方占70%,德清青创置业有限公司占30%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21,00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新增投资方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1000万元,原唯一股东德清青创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总额4000万元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1个 募集资金用途 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038地块开发建设。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是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否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德清青创置业有限公司占股30%。
新增投资方占股70%。
增资达成条件 1.征集到合格的意向方; 2.投资方符合增资金额、比例等要求; 3.投资方以货币形式的出资额价值不低于21000万元; 4.签署《增资协议》。 增资终结条件 1.未征集到合格的意向方; 2.意向方报价均低于挂牌底价; 3.投资方以货币形式的出资额价值低于21000万元; 4.谈判小组认定,本次增资目标不能实现; 5.其他导致本次增资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方简况
增资企业名称 德清睿创置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504-6室 法定代表人 姚键平 成立日期 2024-09-11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521MAE08FUJ3L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0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德清青创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5-03-05 29,994.50 25,548.63 4,445.8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134.60 -134.60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湖州莫干山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德清县人民政府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2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投资方并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前(增资报名截止时间)登录浙交汇(https://www.zjpse.com)进行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报名提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逾期无效。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后,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一家及以上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综合评议开展投资方遴选工作。(综合评议相关情况详见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4.合格意向投资方报价须不低于挂牌价格。 5.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6.合格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 7.本公告披露的增资方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币种均为人民币。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 是否有保留价 无 增资条件 (1)投资方确定后,须在《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增资款的应缴出资。增资协议约定,如投资方无法按协议约定及时且足额完成出资,将向睿创置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以不低于人民币1元/元注册资本增资,总共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21000万元,其中2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经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以邮件、传真、电子扫描件方式送达均具有同等效力)次日起2个工作日完成交纳保证金,在交纳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未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4)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缴纳保证金后即为对接受增资条件并以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的承诺,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5)本次增资仅接受货币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并且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 (6)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增资方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报价经内部决策审议通过后,确定其为投资方;产生两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公司将采取综合评议方式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并确定最终投资方及增资价格。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 (7)本次增资后,投资方接受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安排。 (8)期间损益处理:自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日(即股权变更完成之日)期间,增资方因经营活动发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各方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9)债权债务处理:①增资方、原股东双方确认,截至2024年10月31日,增资方尚欠原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本金人民币24151.3万元未还款及资金占用利息131.35598万元未支付。增资方前述借款主要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开发建设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②投资方认可上述借款,同意按所持增资方股权比例同比例承担借款及其实际资金占用利息,同意增资方在本次增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借款的债权人偿还借款的100%。 ③项目挂牌起始日之后,为确保增资方项目开发进度不受影响,如将继续产生股东借款(占用股东资金),具体股东借款(占用股东资金)及利息以增资方与原股东及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10)投资者需按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在签订《增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本次增资的交易服务费。 (11)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通过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方式、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参与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等要求。若增资完成,增资方发现投资方上述情形的,则投资方需按《增资协议》支付违约金。 (12)本次增资导致原股东失去睿创置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睿创置业不得继续使用原股东及或其实控人、关联公司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原股东及或实控人、关联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增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4)意向投资方需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的下一工作日上午9:00至9:30将综合评议文件递交到【德清县舞阳街道云岫南路611号亚朵酒店10楼开标室】; 综合评议文件递交后,意向投资方不得要求撤回或撤销已递交的综合评议文件。 综合评议文件需提供的材料情况如下: ①意向投资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②意向投资方《报价函》(详见附件一); ③意向投资方《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④意向投资方的自身实力和能力的佐证材料; ⑤意向投资方提供的开发案例、对国企股东的认可度和协同资源的佐证材料; ⑥意向投资方需充分了解G(2022)038号地块详情,提供由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共同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函》(详见附件三),并提供G(2022)038号地块建设方案与周边区整体规划。 ⑦意向投资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需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意向投资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提交综合评议文件,需提供经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15)本次增资所产生的增资方、投资方双方交易服务费双方各承担50%,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投资方资格条件 (1)自身或关联企业至少拥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且自身或关联企业在湖州所辖区域内有独立开发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楼盘(须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2)意向投资方须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正式披露公告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3)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通过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方式、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参与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等要求。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1,00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开始交纳,交纳周期为:2(单位:工作日)。 保证金处置方式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投资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竞买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投资方在“浙交汇”平台的“我的账户”中。 2.投资方被确定后,湖州产权收到《增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湖州产权将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款组成部分。
-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此次增资项目采用综合评议方式开展意向方遴选工作,综合评议小组进行打分,通过打分汇总,按得分情况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排序,形成评议结果:1、意向投资方的实力和能力权重为25分;2、意向投资方提供的开发案例、认可度、协同资源权重为40分;3、意向投资方的建设方案权重为25分;4、意向投资方的报价权重为10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25-03-06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25-04-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1个周期,已延长5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 1、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docx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5、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遴选方案.docx 3、增资协议-v3.docx 附件二、睿创增资-承诺书.docx 附件三、现场勘查函.docx 附件一、睿创-意向方投资及报价意向函.docx 4、授权委托书.docx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沈女士 电话 17769687929 手机 17769687929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1518号 网址 融资方 联系人 吕女士 电话 17769687929 邮箱 地址 网址
-
其他
-
179096.600000(万元)
-
27630.00(元)
-
新东方大厦A座1层、6-26层22处房地产及110个地下车位打包转让
30223.210000(万元)
-
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