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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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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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钱塘景苑2幢3单元201室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54493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钱塘景苑2幢3单元201室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73.64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是否已占用 是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本次转让所涉房产目前状态为出租。转让方于2018年6月14日与杭州自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如”)签订了编号为[HZGYWD187254090]的《资产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文本可备查),约定将转让标的资产授权给自如进行经营出租。管理期限至2021年11月1日止。自如与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次评估结果为含税的市场价值,即税费由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摘自评估报告) 5、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6、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7、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2个周期。 8、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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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瑞利声电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6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1430641670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628.58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挂牌价格:628.58万元;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3.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88.5万元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房屋转让合同》签订成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且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房屋转让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如有上述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 5.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政策相关的规定,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参与受让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6.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房产变更登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新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书,即为过户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之日,即视为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完成标的资产,受让方承接转让方在《资产管理服务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方将在过户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据时结算并转交服务质量保证金;受让方可自行与杭州自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商是否重新签订《资产管理服务合同》。如届时《资产管理服务合同》已到期的,则转让方在标的资产完成过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交付标的资产,交付时由转让方(或代理人)、受让方按照标的资产届时现状进行交接。 7.标的资产自过户完成之日起的收益和风险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8.标的过户完成之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承担(《资产管理服务合同或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过户完成之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9.标的资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各种交易税费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图纸资料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等在内的相关文本。 11.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2.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符合国家及地方房产政策的企业,或符合国家及地方房产政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88.5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已延长1个周期, 剩余0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1个周期,已延长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授权委托书.docx 、 3.竞买及承诺和动态报价交易须知(网络动态报价适用)-201.docx 、 4.交易服务费.docx 、 5.房屋转让合同.doc 、 6.实地勘察证明.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占先生 电话 0571-86097249 手机 13905784535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zhanh@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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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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