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金柯商汇小区迎驾桥苑54幢502室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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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3-2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4-11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先生|联系电话:0575-8535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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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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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金柯商汇小区迎驾桥苑54幢502室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绍房权证齐贤字第05168号;柯桥区国用(2014)第05819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住宅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房屋坐落 绍兴市柯桥区金柯商汇小区迎驾桥苑54幢502室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25.22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毛坯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2009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217.000000 使用期限说明 2077年12月28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毛坯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周边以商业居住区为主,污染较少,周边无大型污染型重工业入驻,居住氛围及人文环境较好,自然环境及景观较好。(摘自评估报告)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位于柯桥区主干道纺都路以北,湖东路以西,周边道路路面宽阔,交通顺畅,相邻柯桥万达广场。(摘自评估报告)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有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 竞价资产所有权均为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 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0日 ,看样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金柯商汇小区,看样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8179868900 。 6.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7.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根据转让方通知与转让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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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创意大厦21楼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751928352D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17.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项目成交后,符合银行按揭条件的受让方可选择由转让方提供的银行贷款或一次性付款: 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向转让方(户名: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绍兴分行 ;账号:3371020010120100004358 。)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成交标的的竞价保证金可抵充交易价款)。 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凭缴款单及成交反馈文件与转让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房地产管理中心网签备案的制式合同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具体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2、选择银行贷款的,竞买人应于竞价前自行与指定的按揭银行(绍兴银行总行营业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1号,朱经理,联系电话:13429516631,85097217 )了解按揭贷款的相关事宜,如符合银行按揭条件并竞价成交的,可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具体操作如下:受让方应于2023年4月20日前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银行递交相关材料,并按银行要求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手续。)银行按揭贷款申请审查通过的,受让方于2023年5月8日前缴清首付款(交易价款总额减去银行核定的按揭贷款金额,保证金抵充首付款)、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入按揭银行,交易价款转账账户同上。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具体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逾期未缴清首付款的,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银行按揭贷款而选择一次性付款,必须于2023年6月1日前付清所有款项。若按揭贷款申请未获得银行批准或由于受让方原因不配合转让方、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则受让方同意按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所有款项,受让方必须在按揭贷款申请未获得银行批准之日起3天内或由于受让方原因不配合委托人、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经转让方、银行确认后3天内付清全部款项。 受让方已缴纳的成交标的的保证金直接冲抵部分交易价款或首付款;竞买人汇款时必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人姓名必须与成交反馈文件中受让方姓名一致);付款后根据上述合同签订时间,携带:①成交反馈文件;②交易价款银行缴款单原件等,到转让方处签订合同。受让方履行全部义务后,受让方缴纳的成交标的竞价保证金方可转为剩余交易价款。 若受让方选择银行贷款付款方式,则由此引发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其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和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浙交汇”平台无涉。 特别提示:请有银行贷款需求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参拍前向银行咨询确认贷款资格及相关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330501653535000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标的配套的车棚不办理产权证、土地证等一切权属证明;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交割手续。 受让方应对标的涉及的车棚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标的涉及的车棚现状销售无疑义,自标的涉及的车棚使用权协议生效后,标的涉及的车棚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如涉及) 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登记/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5.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 7.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8.交房方式: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房地产管理中心网签备案的制式合同为准)后领取交房联系单;银行贷款的,受让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等贷款银行放款至委托方后至签订合同地点领取交房联系单。受让方凭联系单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竞价标的移交手续,并按规定支付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9. 项目成交后,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绍兴产权签署项目成交反馈文件并提交报名资料纸质文件或复印件。 10. 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11. 本次竞价的标的,其挂牌价、成交价均已包括煤气、有线电视初装费。本次竞价房屋成交后均需另行向柯桥区建设局交纳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高层房屋30元/㎡、多层房屋10元/㎡。物业管理费高层0.7元/㎡,多层0.45元/㎡,装修保证金1500元/户,垃圾清运费8元/㎡等其它费用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后自行交纳,具体费用标准请以相应物业管理公司了解确认为准。 12.竞价成交后,本次产权交易及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交易税、费,按当时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以上税、费在税法等相关规定的期限内由各纳税义务主体自行交清。竞买人务必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及相关税务窗口了解办证程序、交易税费及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自身产权登记主体是否符合购房(限购)政策条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或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 13.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具体的标的交付使用等相关工作。转让方自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后,按《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标的物的移交。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样稿,具体以网签合同为准).pdf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标的清单.xls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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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先生 电话 0575-85351163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汪先生 电话 0575-85667339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创意大厦22楼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