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临平区(原余杭区)星桥街道安乐村三宗国有建设用地收益权整体挂牌转让项目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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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7-11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8-05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郑先生|联系电话:0579-82050653 手机号:15105796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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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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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杭州市临平区(原余杭区)星桥街道安乐村三宗国有建设用地收益权整体挂牌转让项目 资产来源 其他 其他 杭州市临平区(原余杭区)星桥街道安乐村三宗国有建设用地收益权整体挂牌转让项目对应土地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1.杭州市临平区(原余杭区)星桥街道安乐村的三宗国有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10920㎡,土地使用权人登记为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目前,地块上建有小埃菲尔铁塔及少量房屋,大部分作为小区绿化等配套用地使用,开发程度为外围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场地已平整,其整体四至均为广厦天都城住宅楼盘及内部道路。根据2018年6月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三宗国有建设用地收益权不纳入转让范围,收益权归属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标的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所对应的三宗国有土地均以现状为准,如遇公告面积、用途、性质、地址等与实际有差异的,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在同等条件下,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拥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6.本次三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目前产权登记在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受让后,不涉及产权过户情形。后续土地开发使用须满足国家及当地相关政策要求,并由受让方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协商解决。 7.土地开发使用条件是否成熟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土地开发使用所对应的收益权的实现尚不确定。 8、公告挂牌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9、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10、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11、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郑明皓,联系电话:0579-82050653,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国资信华大楼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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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振兴路1号西侧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04206103U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9,600.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0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 ;开户行:工商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资产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自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次日起,该三宗土地收益权归受让方所有,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因市场、政策等变化引起的收益权灭失或不能实现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展示时间 来电预约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姓名 郑先生 联系人电话 0579-82050653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标的勘察证明.docx 、 3、特别事项约定.docx 、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5-收益权转让合同(样稿).docx 、 6.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 标的对应三宗土地情况.png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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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0579-82050653 手机 15105796488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陈艳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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