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40)义乌市江东街道东洲花园菜市场建筑拆除物公开处置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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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6-30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7-06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先生|联系电话:0579-89906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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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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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C40)义乌市江东街道东洲花园菜市场建筑拆除物公开处置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 本次处置标的位于江东街道东洲花园菜市场,拆除总面积约为6158.92 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拆除面积约为6158.92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竞得人需负责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拆除、混凝土地面、地面构筑物拆除、清运等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建筑垃圾由竞得人自行处置,验收标准为拆除并清运至原地面标高±0.00(不得破坏水泥路面硬化)。竞得人需拆除的建筑物以出让方征收腾空后的移交状况为准,出让方对需要拆除的房屋不负责保管责任(在移交给竞得人之前或以后均存在门窗等材料被拆、被偷盗等情况发生的可能)。合同签订后开始移交,根据房屋腾空情况由出让方确定移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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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注册地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782002609960F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50.4142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浙交汇平台向义乌产权交易所缴纳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成交价的30%收取,在工程验收合格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退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40日历天。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拆除现场需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设置围挡;标的物销售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支付。 3、本次拆除的建筑面积为固定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结算时不作调整,竞得人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 4、现场不允许粉碎制沙。 5、池塘不允许填埋。 6、其它相关事宜详见《江东街道东洲花园菜市场拆除工程施工合同》(样稿) 。 7、成交后竞得人须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8、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江东街道东洲花园菜市场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姓名 韦黎滨 联系人电话 15757928412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处置面向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义乌市江东东洲花园菜市场残余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579-89906608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韦黎滨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