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一批旧波形护栏转让项目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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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5-2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6-01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高女士|联系电话:0579-82050710 手机号:13757986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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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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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一批旧波形护栏转让项目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一批旧波形护栏,长度共计约12520米,单条护栏长度约为4.3米,单条护栏宽度约为0.31米,单条护栏重量约为49kg。该批资产露天存放,部分护栏表面有生锈掉漆现象(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标的资产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交易所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转让公告中披露的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3、受让方若需要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解或切割,必须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如标的资产受让方不按转让方要求如自行拆除标的物,所产生的安全等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货时涉及的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货过程中导致转让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提货结束,应确保场地的干净整洁。 4、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成功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5、挂牌期间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确认)。 6、现场展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止,下午14:00-16:00。看货联系人:潘露萍,联系电话:15067590109 ;看货地址:义乌稠江站出口和吉稻山庄内。 7、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9-82050710 ,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8楼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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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光南路1299号联建楼二期6楼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0MA28E1533Q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8.812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8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 ,账号:371471407887 )。 三、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四、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 五、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六、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退款资料齐全后,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50000元的,受让方应当在2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展示时间 2022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展示地点 义乌稠江站出口和吉稻山庄内 联系人姓名 潘女士 联系人电话 15067590109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不允许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8.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9.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样稿).doc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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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高女士 电话 0579-82050710 手机 13757986932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潘露萍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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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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