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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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五泄景区五艘废旧画舫船残余价值
项目编号:GR2022ZJ1000353
挂牌价格
4.95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5-1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5-30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575-88262300 手机号:13606758103 |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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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诸暨市五泄景区五艘废旧画舫船残余价值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此项目由受让方负责对五艘画舫船进行拆解,仅拆解后的材料归受让方所有,不涉及船舶所有权转让。受让方应委托具有拆解资质企业对标的物进行拆解,受让方自身具备资质除外。 2.受让方负责标的物的拆解、装运等工作及所产生的的费用,并承担安全、环保等责任。 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转让方依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五艘废旧画舫船中西施舫船舶所有权登记证遗失,目前已刊登证书遗失补发公告。预计于2022年7月上旬完成证书补发工作,西施舫拆解工作应当在转让方完成证书补办之后进行。 7.五艘船舶上棚结构破漏,船体钢板锈蚀破损,无法正常运营。 8.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组织现场集中看样,看样时间:2022年 5月26、27日;看样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3758519699;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五泄镇五泄路景区8号。 9.公日内与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10.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11.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五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诸暨市五泄镇五泄路景区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597210720T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 2 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330501653535000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标的的交付地点在诸暨市五泄景区,同时受让方在成交后应向转让方提供船舶拆解的资质证书或相应委托拆解协议,并在诸暨市五泄景区游船维修码头完成船只拆解工作。 3.拆解处置要求: (1)受让方需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除西施舫外的四艘废旧画舫拆解、运输和清场工作,在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西施舫拆解、运输和清场工作,并同时做好向转让方提交拆解处置要求中所涉的相关材料,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追索买受人违约责任; (2)船舶拆解因涉及环保问题,买受人应在拆解前做好相应防污染措施。船体中的废油(燃油、润滑油等)由受让方处置,相关责任由其承担。受让方若无废油处理资质,需配套寻找有资质的单位合作处理。 (3)意向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交拆解过程照片,其中包括:拆解前船舶整体照2张(要求横拍,船名与整艘船体现其中),拆解中、拆解完成后照片各2张。 (4)拆解完成后由意向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供《船舶拆解完成报告书》。 (5)拆解所得构件不得随意丢弃,需由买受方负责清理完毕并转运出景区外。 (6)拆解过程中转让方向受让方无偿提供用水,有偿提供用电,计价标准为1元/kwh,按实结算。 4.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万元。受让方完成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工作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后,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受让方在对标的物进行装运的过程中,禁止私自动用和侵占现场内的其它物资或设备。 6.提取期间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所在地安全生产作业、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相应专业资质人员或机构操作的,由受让方聘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或机构操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提取标的期间,必须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要求,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提货现场;对转让方的堆放场所设施设备、道路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提取期间若出现任何人身、财产等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负。 7。受让方搬运期间须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否则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搬运,由此产生的逾期责任及损失赔偿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其他 产权持有单位:浙江五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序号
船名
规格型号(总长*船宽*型深-满载排水量)
计量单位
数量
1
西施舫
17*3.8*1.1-25.4t
艘
1
2
五泄舫1号
21.60*4.82*1.3-43.80t
艘
1
3
五泄舫2号
21*4.8*1.4-43.80t
艘
1
4
五泄舫3号
21*4.8*1.4-43.8t
艘
1
5
五泄舫5号
21*4.8*1.4-50.11t
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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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授权委托书.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资产交易合同.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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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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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75-88262300 手机号 13606758103 传真 邮箱 sxcqlbc@163.com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陈智勇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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