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报废水冷空调机组设备转让项目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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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3-02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3-22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肖先生|联系电话:0579-82050095 手机号:1865798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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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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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报废水冷空调机组设备转让项目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机械设备 名称 拟报废水冷空调机组设备 规格型号 30HXC350B螺杆式水冷冷水机组 计量单位 套 数量 1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现状分析 上海一冷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的30HXC350B螺杆式水冷冷水机组(含制冷主机、蒸发器、冷凝器、离心泵、电动机、冷却塔及外墙管网等部件),购置于2009年9月,目前处于闲置待报废状态。 瑕疵情况 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挂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信华大楼拟处置报废水冷空调机组设备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等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说明材料。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拆除、清运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进场施工时,应提前向转让方报备施工方案与施工计划。 (3)受让方办理拆除、清运工作的时间及人员应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制度。受让方逾期完成拆除、清运工作的,每逾期一天扣除保证金1000元/天。 5.施工相关要求 ; (1)受让方按转让方的管理要求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提供作业工作人员信息,由具备相关操作专业技能的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需持证上岗。 (2)受让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为相关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在作业过程中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等问题。转让方对现场施工所需供水供电等事项提供必要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作业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现场做好扬尘控制和有毒有害易爆燃气体检测。 (5)在作业施工过程中,受让方不得暴力破坏、野蛮施工,须妥善保护相关作业区域的基础设施,并承担施工期间引起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 (6)标的现场拆除不允许有大型、重型机械设备进入,受让方超出标的范围拆除施工或破坏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含房屋结构件)、设备、设施等,均按“谁损害、谁赔偿”原则执行。 (7)受让方在作业、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各类纠纷等情况,均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应严格按照《信华大楼拟处置报废水冷空调机组设备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执行,如在整个作业施工期间,因执行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8)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及相关上级部门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6.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国资信华大楼;看样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看样联系人:刘先生13857903311。 7.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8.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579-82050095,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8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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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 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12549743237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6.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标的为上海一冷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的30HXC350B螺杆式水冷冷水机组(含制冷主机、蒸发器、冷凝器、离心泵、电动机、冷却塔及外墙管网等部件)及拆除施工。该机组购置于2009年9月,目前处于闲置待报废状态,保养状况较差。拆除的机组各部件均归受让方所有。上述事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3.本项目设施工安全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受让方需在《信华大楼拟处置报废水冷空调机组设备拆除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605000954,开户行:金华银行开发区支行)。施工结束,经转让方确认验收无误后,保证金无息退还。若由受让方原因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的,该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若该保证余额不足2万元,受让方应当即时补足。 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普通电子发票,税率为1%,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5.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信华大楼拟处置报废水冷空调机组设备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7.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信华大楼拟处置报废水冷空调机组设备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当日付清相关款项。 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毕),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根据《信华大楼拟处置报废水冷空调机组设备拆除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在规定时间完成标的资产拆除及清运工作,同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工程施工合同.docx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 0579-82050095 手机 18657981313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刘俊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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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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