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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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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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江苏宜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杨巷厂区内的废旧设备及该批废旧设备所在的建筑物、构筑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江苏宜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杨巷厂区内的废旧设备及该批废旧设备所在的建筑物、构筑物
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 竞买保证金须以竞买方自己的名义缴入,不得代缴。 5.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6.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7.挂牌期间将由服务机构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代表转让方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看样前需向拍卖公司出具《承诺函》,在报名时另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拍卖公司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吴先生,13757298322。 8. 竞买方报名时须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前款《承诺函》,成为受让方后委托具有贰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对标的物进行拆除,受让方自身具备该资质的除外。 9. 竞买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诺函》中约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交由转让方备案,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江苏宜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杨巷厂区拆除工程合同》及安全、环保协议等文件。 10.竞买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71-87297306,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1805室。 11.转让标的处置范围如下: 11.1 本次转让主要包括江苏宜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杨巷厂区)内的废旧设备及废旧设备所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地下基础拆除处置,其中食堂及宿舍楼拆除时间由甲方最终确定。 11.2 废旧设备、废旧设备所在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地面以下所有基础和地坑须拆除的范围详见附图1阴影部分,其余可拆除至设计地面相对标高±0.000即可。 11.3 进厂门卫及大门、厂区围墙、隔音墙、围墙周边太阳能路灯、厂区范围绿化及树木均不属于拆除处置范围。 11.4 码头区域2个岸电箱及其电气柜、码头污水收集装置(1套)及无组织排放测定设施(1套)均不属于拆除处置范围。 11.5 保安电源房屋及其内部设备、石灰石堆棚及围挡均不属于拆除处置范围(位置详见附图2)。 11.6 现场所有堆放的原材料、燃料、熟料、水泥、食堂设备和餐具、车辆及办公设备(含空调)均不属于拆除处置范围。 11.7 2个直径15m粉煤灰库及8个直径15m水泥库具体拆除范围约定如下(10个筒库本体保留): 1)北面入库斗提设备拆除,入库斗提框架及上行楼梯保留; 2)2#、3#库之间、6#、7#库之间的出库斗提设备拆除,钢平台扶架及楼梯保留; 3)南面出库斗提及框架拆除,保留库侧牛腿; 4)2#水泥库库侧散装设施拆除; 5)水泥库及粉煤灰库库顶所有设备及钢平台拆除,水泥库及粉煤灰库库底板以下所有设备及钢平台拆除(保留下料口土建预埋螺栓及法兰); 6)粉煤灰库库侧气力输送入库管道保留; 11.8 典巷变电站至厂区的架空(电缆)线路设施属于处置范围内,须全部拆除。 附图1:须拆除地面以下所有基础和地坑的范围。 附图2:保安电源、石灰石堆棚、食堂、宿舍、门卫、围墙等位置。 12.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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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江苏宜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 宜兴市杨巷镇东马村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2502286810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4,000.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800万元保证金至其在“浙交汇”平台注册时确定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800万元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 。 3、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4、受让方必须在移交当日起10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废旧设备、建(构)筑物、架空(电缆)线路的拆除及垃圾清运任务,其他属于处置范围内的标的物同时清运完毕。逾期10天以内的,按5万元/天扣除违约金,款项从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10天的,视为受让方放弃拆除现场的所有标的物,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转让方有权收回剩余标的物,并有权另行安排拆除单位。(注:如在拆除期限内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拆除的,该停工时间顺延。)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施工安全责任提示及要求: 1)、受让方成功竞得标的后,需指派一位有专业资质(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的项目经理作为拆除工程的负责人,负责拆除项目的一切事宜,同时委派有专业资质的安全监理,进行全程安全监督。标的拆卸及装运所需人员、工具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和承担,拆除装运过程中如需动用明火(如气割等)的,受让方必须指派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同时受让方应当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监护。拆除、搬运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害等事故,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2)、受让方在施工前应制定并提供经不少于3名相关专家(至少具有建筑类中级职称的人员)论证的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如需报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的自行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受让方在拆除的过程中应加强现场防火、防盗、行人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有关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同时受让方有义务配合城管、应急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巡查及监督。 3)、受让方必须为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提供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的相应保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80万元/人),并在进场施工前提供保单和人员名单。受让方应加强拆除人员的管理,对使用的拆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且在工程开工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7、受让方应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疫工作。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8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授权委托书.doc 、 5.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承诺函.docx 、 附图2-宿舍、食堂等位置.zip 、 附图1-地下基础及地坑拆除范围.zip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1-87297317 手机 13588818048 传真 邮箱 wangsy@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吴志正 电话 13961532307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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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545号海创名邸1幢19层部分空置房产整体五年租赁权
3554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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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通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其享有的100%债权
36437.413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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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5.4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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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40股股份(0.0015%股权)
5.57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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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