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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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状态 (截止2021.12.31)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属相关信息:有房产证。 2.预约看房、咨询电话:0571-56608924 3.此次竞租仅为房产租赁权,竞租人需进行实地查看,此次竞租标的不包含室内设施、设备。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如竞得后对此产生疑义,一切责任均由竞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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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瑜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968109260 联系地址 西湖区天目山路294号冶金科技大厦22、23层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10 万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3.1万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2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书店(经营范围:各类书籍、报纸、周刊、早教机、出版物(含音像制作)等销售。不可经营教育类咨询、饮品制售等其他类。)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格:3.1万元/年。租金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2、出租期限:三年六个月,不含免租期。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2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竞租保证金:5万元。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浙江产权交易所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5、履约保证金:成交价首年3个月租金(取整数至千位)。 6、免租期:无。 7、出租房屋涉及出租用途经营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依据条件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9、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10、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店招门头设置需按出租方要求。 11、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原租赁合同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2、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转借或改变出租用途(经营业态)等。 13、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14、标的中的实际出租位置,请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1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规定做好租赁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消防、治安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负责。 16、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在租赁的房屋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等,并服从出租方的管理。 17、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及园区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或园区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情况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18、标的用水(电)设施责任划分一律以水电计量装置接出端口为界,接出端口以内的由出租方物业公司一次性安装,接出端口以外的由商户自行安装,且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用电负荷在核定2千瓦/间以内的及一次性安装的免费安装,超过2千瓦/间按200元*增容千瓦计收材料费,且一次性收取,不退还、不转让,出租标的最多可增容至4千瓦。
租期 三年六个月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浙江产权交易所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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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交易服务费及保证金处理.docx 竞买承诺及交易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租赁合同.doc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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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于女士 电话 0571-86089050 手机 18616589446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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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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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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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梅溪镇紫梅共富产业园一批废旧电力设施及电梯设备残值转让项目
10.5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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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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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