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北站P4停车场西南角20个停车位二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14.4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约28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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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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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1-09-24 |
出租标的地址 | 绍兴北站P4停车场西南角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朱女士|联系电话:0575-86291691 手机号:1875886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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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停车场停车位 计量单位 个 所在地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型号 停车位 数量 20.0000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 无权证,有《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场地移交等事宜协调会议备忘{2020}1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无 。 4、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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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绍兴市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傅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8657566799 联系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北路148号交通大厦5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4.40 万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144000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租车公司停放租赁车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格:14.4万元/年; 2、竞租保证金:2万元。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2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7、如因政策调价,实际竞拍价按同比例调整或双方协商洽谈,若承租方不接受可提出终止合同并不构成违约 8、该场地用途为租车公司停放租赁车辆,竞买人成交后不得随意改变租赁场地用途,不得擅自改造、增添设施。 9、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10、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1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2、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 2.承租方营业执照中必须包含“汽车租赁”字样(执行标准: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承租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定。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扣除条款 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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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2个周期,已延长1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方 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缴纳,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该竞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3.实地勘察证明.docx 4.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5.特别事项约定.docx 6.场地租赁协议.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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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0575-86291691 手机 18758860912 传真 邮箱 551201704@qq.com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