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龙湾村原监护中队营区5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22.5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889.1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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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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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1-08-26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龙湾村原监护中队营区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先生|联系电话:0577-85502012 手机号:1585851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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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其他披露事项 1、承租方应承诺其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已明确知悉并接受租赁房屋产权情况、性质、规划用途、相应土地用途等。承租方必须在营业前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经营执照、批准证书、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的各种审批手续等,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对于承租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执照、批准证书、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的各种审批手续等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同意且承诺不因此提出任何索赔和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2、承租方须承诺按规定的租赁用途使用,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方应自行申领营业执照,从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记载的合法活动使用,不得利用或容许他人利用该房屋作任何违法或违反公德行为,也不得利用或容许他人利用该房屋做任何不利于出租方或相邻房屋的行为。 包括不限于办公、仓库、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KTV、足浴、按摩等容易产生社会负面影响的行业和产生噪声、油烟等环境影响大的行业,承租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物业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3、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对租赁房屋房屋的结构、装修、位置、环境、设施、物业及水电可供容量等现状进行全面了解,成交后,出租方不再为其改变条件进行投入。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抵押、转租、转让、分租、出借该房屋或其任何权益予任何第三人,否则视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 5、本次招租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6、用途:军产非居住、值班警卫室;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32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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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中国人民共和国温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777733660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大道1683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2.50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5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增长3%,直至期满。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每12个月一付,先付后用,于上一年租期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第一年租金按9个月收取),首次租金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
出租用途 包括不限于办公、仓库、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KTV、足浴、按摩等容易产生社会负面影响的行业和产生噪声、油烟等环境影响大的行业,承租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物业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租金每12个月一付,先付后用,于上一年租期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第一年租金按9个月收取),首次租金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 2、租金递增:租赁期内,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增长3%,直至期满。 3、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设定:首年3个月租金金额 4、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租金不包括承租方需支付的物业服务费、承租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支付的租金以外的费用(如水、电、通讯费、垃圾清运费等)。以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租赁产生的出租方的租赁房产税由出租方承担。 其他:承租方需支付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作为承租方装修租赁房屋的保证金。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存在不安全的行为,并有违规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该装修保证金在承租方装修完毕后由出租方清算后退还给承租人(不计息)。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自起租日起3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愿在租金起始价及以上承租本次租赁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6.00 交纳时间 报名截止前交纳,以到达保证金收款账户的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确定承租方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2.成交者,保证金转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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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完成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交纳,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拍卖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3、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的报价即成为成交价格。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拍卖时间:2021年8月27日下午3时 拍卖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 拍卖公司: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详情咨询:0577-88856398,18158329371
项目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0577-85502012 手机 15858519091 传真 邮箱 3251011@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金可达商务楼706室 联系人 叶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5502012 手机 1585851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