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暨市陈蔡水库蔡线泥湾、阔龙竹山五年经营承包权
挂牌价格 | 28,000.00 元/年 | 出租面积 |
约7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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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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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7-20 |
出租标的地址 | 诸暨市陈蔡水库月龙林区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李先生|联系电话:0575-8535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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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陈蔡水库月龙林区蔡线泥湾、阔龙竹山 土地证号 诸林证字(2006)第GY030015号 土地面积 700.0000亩 用途 类型 /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诸林证字(2006)第GY030015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①项目坐落及四至:诸暨市陈蔡水库月龙林区蔡线泥湾、阔龙竹山;东: 林场山 ;南: 殿湾防火道 ;西: 东瓜棚管理房小垅 ;北:出水坑空 ②承包(租赁,下同)期满要求:每亩立竹量不能少于120株,其中1度竹不得砍伐、2度竹不得少于50株、3度竹不得少于15株。承包期满前半个月,双方派人或发包方(出租方,下同)委托第三方对承包方(承租方,下同)承包经营毛竹进行一次立竹量、立竹大小和立竹年龄、分布均匀度等勘察鉴定,如果不能满足约定要求,情节较轻,发包方有权收取赔偿金,每株10元,在承包方承包押金中扣除;如情节严重,发包方不予退还承包方的承包押金,同时,发包方有权追究承包方的法律责任。 ③承包方应无偿按发包方要求完成承包、管护山片的路边、界弄、防火道一年二次的清理工作:殿湾防火道。承包方必须在每年6、11月份完成清理工作。要求防火道清理宽度在12米,路边、界弄清理宽度在3米(若发包方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砟倒的杂草、柴木必须搬出规定宽度以外,使路边、界弄无易燃物。承包方无故二次不清理或清理不达标,经警告仍无落实,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无条件终止协议,无偿收回管护经营权。 ④产证面积约壹仟伍佰捌拾亩,此次出租面积约7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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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诸暨市原水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楼灵超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002636023 联系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丰民路19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8,0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28000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每年向出租方支付承包款;第一年在合同签署当日缴清,以后在上一年期满前1个月内交清下一年承包款。
出租用途 毛竹山经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280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每年向出租方支付承包款;第一年在合同签署当日缴清,以后在上一年期满前1个月内交清下一年承包款。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期间,承租方必须遵守林规林法和出租方、林场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及林场统一管理,掌握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火灾预防管理;森林防火季节和高火险天气,特别是春节、清明、冬至和节假日等火灾易发期,承租方要加强对承租、管护山林的值班巡逻,同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毗邻护林点做好联防工作,确保无森林火灾发生;发现火情必须立即扑救汇报,做到扑早、扑小、扑了。若承租方失责、玩忽职守造成森林火灾和重大损失,出租方无条件终止协议,无偿收回管护经营权。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严防水土流失;严禁使用一切高毒农药、控制使用化肥和低毒农药,以防对水环境造成伤害;同时,只能作毛竹山生产经营,不得搞其它一切种、养殖,旅游开发等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负。 6、严禁砍伐树木,扩大种植面积。在承租毛竹山期间,负责做好承租山片(包括四址内的混交林)的山林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在山林及附近严禁采用焚烧等影响水质及带来森林火险隐患的手段清理垃圾、枯枝、杂草等。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毛竹山经营权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剩余承租期内应交承租款总额的20%做为违约金,因承租方擅自转租而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出租方提供管理房(月龙林区平房3间),承租期间由承租方负责对该管理房的维修,同时确保承租期满归还管理房时完好无损。承租方自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保证常年有人居住看管竹林及承租区域山片的森林防火工作。承租方不得擅自翻建管理房, 承租方不得擅自搭建固定或临时建筑等设施。 10、承租方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置工作。若发生污水直排库区,或承租方主要原因造成水质污染,协议无条件终止。承租方在做好对承租、管护山林的管护同时,有义务协助出租方做好水质保护工作,如发现所承租、管护山片有人偷钓偷捕,承租方必须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绍兴国有企业适用) 13、承租方负责承租区域的管护、森林防火;界弄、防火道和山界权属管理工作。(该处不属于承租方承租经营范围,承租方只有管护的义务,管理范围内的所有竹木所有权归出租方)。遇到山林侵权应及时汇报出租方处理。
租期 五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8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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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包合同样稿.doc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 .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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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75-85351163 传真 邮箱 sxcqlbc@163.com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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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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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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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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