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8001室、8002室、8012室房产三年租赁权(第二次)
挂牌价格 | 385,000.00 元/年 | 出租面积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3-22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4-06 |
出租标的地址 | 北京市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8001室、8002室、8012室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许女士、林女士|联系电话:010-65526123、13701364704(北京)13858858269(温州);0577-85502057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5、拍卖方式:采用年租赁权增价式公开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6、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人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人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人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人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文俊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89727817 联系地址 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19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85,0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385000元/年(不含物业管理费),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实行半年一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付清。
出租用途 办公,不得经营餐饮、教培及危化品行业,出租用途须符合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大楼业态定位。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15500元,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付清。《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 2、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收费为1.5元/m2.天,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水电费、停车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8、承租方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拍卖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9、出租标的为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大楼部分房产,整个大楼产权单位为中国建筑文化中心,是住建部直属事业单位,该房产为共有产权无法分割,无法单独办理小产权证。 10、承租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检查。租赁期间,有关租赁房产的消防等一切安全问题概由承租方负责,若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全额赔偿。 11、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报批施工,装修期间不得改变和损坏房屋主体的外观、承重结构、公共设施等。 12、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3、《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若承租方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追加一名自然人(65周岁内)作为连带保证人; (三)、若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国有单位除外); (四)、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1.55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人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承租人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人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人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 4 月 6 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32号院2号楼一层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10-65526123、13701364704(北京);13858858269(温州)。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 89727817。 6、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 4 月 7 日上午10时整,在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许女士、林女士 电话 010-65526123、13701364704(北京)13858858269(温州);0577-85502057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东游大厦305室 联系人 许奇绮 固定电话 0577-88355555 手机 13858858269
-
69210.00(元)
-
其他
-
安吉县梅溪镇紫梅共富产业园一批废旧电力设施及电梯设备残值转让项目
10.515000(万元)
-
179096.600000(万元)
-
163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