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县前汤圆店3年合作经营招商
挂牌价格 | 39.96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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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501平方米;温州市鹿城区县前头128号396.81㎡(有产权证)。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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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8-08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县前头128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卢成照|联系电话:0577-88899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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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 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89326号。温州市鹿城区县前头128号396.81㎡(有产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招商方为准。 6、成交方式:综合评议 7、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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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绍芳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587969681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瑞霞公寓写字楼6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9.96 万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挂牌价为39.96万元(含“县前”品牌使用费0.53万元/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无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经营合同约定为准。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合同》,并缴清经营费及履约保证金,办理经营场所移交手续,经营期从签订《经营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出租用途 餐饮业/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在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前付清;合作经营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中选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招商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中选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招商方对中选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中选方自行办理。 3、 合作经营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中选方自行解决;合作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合作经营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中选方自行负责,招商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招商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招商经营场所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合作经营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中选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招商方不参与处理中选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中选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招商方提出任何主张。 5、合作经营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6、中选方与招商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办理经营场所移交手续,合作期从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7、合作经营期间,合作经营房产不得擅自转租;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如招商方仍要对外招商的,中选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参选权。 8、由于中选方的原因或违约,招商方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的,中选方除按协议条款中已约定承担方式执行外,中选方应赔偿招商方本协议期内双方约定而乙方尚未履行的全部保底加提成总额。 9、出租方对承租方收银系统进行联网监管以确定销售额具体提成金额,承租方按年度进行结算并支付销售额提成。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参选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区级以上级别非物质文化遗产食品类传承方资质的传承人; 2.具备合法经营餐饮经验及经营能力(具备自有品牌的生产企业,或自有注册商标的经销商,并具备多年经营餐饮经验及经营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有控股及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报名参选,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选资格; 4.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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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08月08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东游大厦1505室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咨询电话:0577-8899877、13356133315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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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卢成照 电话 0577-88899877 传真 邮箱 344038296@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东游大厦1505室 联系人 杨华奔 固定电话 0577-88899877 手机 133561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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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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