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永中街道罗阳大桥旁永强塘河公园管理用房三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3.31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约9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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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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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6-27 |
出租标的地址 | 龙湾区永中街道罗阳大桥旁永强塘河公园管理用房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孙女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88550126、0577-88856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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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已到期)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移交时的租赁场地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物无不动产登记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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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31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1、首年租金挂牌价3.3100万元。 2、标的无免租金装修期,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日期前一个月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放弃 租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缴清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
出租用途 1、按照规划用途(非居住),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其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经营业态须为休闲类如休闲茶室、咖啡厅等轻餐饮业,不得经营有油烟的餐饮业,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有污染、有危害的物品及服务。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方租赁国有房产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首年租金招租底价:首年租金挂牌价3.3100万元。 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的无免租金装修期,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日期前一个月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按照规划用途(非居住),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其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经营业态须为休闲类如休闲茶室、咖啡厅等轻餐饮业,不得经营有油烟的餐饮业,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有污染、有危害的物品及服务。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租赁国有房产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履约保证金:与竞买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函担保期限须大于租赁期限)。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执行和完成。 7、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缴清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①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在缴清相关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开始时间从原租赁到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②标的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出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约30天内向承租方移交房产。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房产交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合同生效后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8、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9、承租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破坏所承租场所周边的设施及绿化,如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冲抵由于承租方责任而导致的对出租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并对承租方进行停业整顿处理。 10、租赁房屋根据业态功能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如装修、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及排污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方亦不返还已经缴纳的租金。 11、承租方不得更改房屋结构,房屋装修不得危及结构安全,装修方案应装修前提前报备出租方,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消防安全和相应的后果。 12、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搬离的现状),标的物室内部分窗户、玻璃破损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买受人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周边业主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相关管理约定。 13、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权属(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 14、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65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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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6月13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6月27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6月27日下午5时止。 3、咨询地点:新城大厦21楼,温州捷拍拍卖有限公司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56398 6、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关于意向方资格条件需上传的材料.doc 联合体报名范本.docx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租赁合同(样本).doc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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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孙女生、陈先生 电话 0577-88550126、0577-88856398 传真 邮箱 634078733@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捷拍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2101 联系人 陈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856398 手机 1815832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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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电厂区域整体搬迁第二批资产处置项目部分机组设备和部分公用系统设备(四标段)
4783.9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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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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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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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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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