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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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标的权属为浙江浙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受产权方委托对外出租该资产,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履行出租人权责。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装,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3、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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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洁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705815285 联系地址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9,600.00 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3.96万元,第 3 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3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除重餐饮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外)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 竞租保证金: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 履约保证金:成交首年租金的15%。 4、 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5、 出租房屋涉及出租用途经营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 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 标的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承租方可以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在租赁合同项下租赁场所作为驻所地或经营场地依法登记设立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并在征得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由承租方设立的该等公司承继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各方就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且承租方须同意就其设立的公司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租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约定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9、 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租期 2-5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60天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98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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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9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1个周期,已延长5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10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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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0571-87297127 手机 18067959811 传真 0571-87710236 邮箱 hyq@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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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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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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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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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大厦A座1层、6-26层22处房地产及110个地下车位打包转让
30223.2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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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