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琅琊镇(石道畈全域整治项目)约289.74亩水域租赁权
挂牌价格 | 550.00 元/亩 | 出租面积 |
约289.74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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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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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4-19 |
出租标的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琅琊镇(石道畈全域整治项目)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先生|联系电话:0579-82050709 手机号:18257000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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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琅琊镇(石道畈全域整治项目)约289.74亩水域租赁权 计量单位 亩 所在地 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琅琊镇(石道畈全域整治项目) 型号 无 数量 290.0000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设施、设备情况:无 5、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流转水域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琅琊镇(石道畈全域整治项目),出租面积合计约289.74亩。(为9个山塘、水库面积总和,分别为:则坞口横塘、周思塘、三眼塘、陶流塘、新塘、里边塘、连鱼塘、东塘、莲塘) 6、出租标的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竞买人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视为对本出租标的现状的确认。现场勘察联系人:严女士0579-82210371。 7、租赁期间,出现水灾、干旱等不可抗力的人为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8、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发生国家征用、征收水域以及出租方开发建设等需要,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水域,但应提早60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不得拒绝、也不得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双方互不追责。 9、因建设的需要,对水域周边道路改造、维修等活动,影响承租方经营、养殖而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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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严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9-82210371 联系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体育大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50.00 元/亩 租金挂牌价备注 550元/亩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次性支付,租期内成交总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出租用途 仅限于清水养殖;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区域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不得经营污染水体及污染周边环境的项目。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期内标的成交总租金为成交价(元/亩)*出租面积(289.74亩)。标的挂牌价及起始价均为单价,单位为元/亩。 2、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流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年租金在流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水域相关配套设施;出租标的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养殖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规划用途、水域既有结构、现状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公告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移交的水域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得提出补足面积或降低租金要求,否则视为违约,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 7、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水域用途,承租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清水养殖。不得养殖违法生物;不得破坏水体及污染周边环境;承租方应当依法使用水资源,确保出租方的农业生产以及村民正常合理的用水需要;不得破坏水利设施;禁止以盈利为目的违法堆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承租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一切损失及责任。 8、承租方不得乱搭乱建,若因生产经营需要临时性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9、承租方应保护自然水域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法合规利用水域。承租方须按照婺城区洁水养鱼的政策标准做好水质保护,相关政策补助资金归水域所在乡镇所有。承租方在确保山塘水库坝体安全前提下,保障山塘水库对项目区及下游(项目外)的灌溉职责。 10、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组织生产,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与生产经营的相关一切费用及主体责任,与出租方无涉。 1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妥善管理水域,严防他人侵占;同时承租方不得转包、分包、抵押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水域等,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承租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一切损失及责任。 12、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原状归还水域,相关养殖物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出租方概不负责;逾期未处置的将视为弃物,出租方有权进行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处置、清理等费用和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4、流转协议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5、其他未尽事宜以流转协议(样稿)约定内容为准。
租期 实际交付日-2022年12月31日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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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公告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水域流转协议(样稿).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579-82050709 手机 18257000452 传真 邮箱 zxj163361@163.com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